2015年11月13日,经过5年的磋商,美国国会终于通过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案,该法案旨在防止不卫生食品的进口,FDA(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作出终审判决,这是美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食品进口公司归属FDA监管。
新法案要求进口商聘请第三方检查机构来检查食品的安全性,以证明他们进口到美国的食品符合美国的卫生标准。这是食品进口商第一次直属于FDA的法规监管。
在美国,无论是进口还是国内的食品,其安全性是非常严肃的问题,据FDA统计,全美每年有128000人因食品卫生问题而住院,3000人因此而死亡,也就是说每6个美国人中就有1人因食用被污染的食物生病。
此项法案得到广泛消费者的支持。美国的食品供应日益全球化,据美国农业部统计,在2013年,美国的进口食品占到19%,其中包括52%的新鲜水果和22%的新鲜蔬菜。鉴于这些变化,旧的食品安全体系已经过时。FDA试图加强进口食品的监管,但进口检查在美国港口和边境只有1%-2%。
这些规则其实也代表了很大多妥协,FDA不能调整外国农场到底对食物做了什么,但是可以要求食品进口商验证他们的国外供应商必须满足美国的安全标准,这就需要讨论谁来负这个责的问题。现在FDA做了转变,从由FDA检测到引入第三方监测,而从加强对进品食品安全性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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