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部、公安部、中国海警局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24年5月1日至9月16日开展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伏季休渔监管,严查重处涉渔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落实到位。
专项行动明确八项主要任务:
一是协同联动强化船籍港休渔管理。落实依港管船、定人联船、船位报告、定期点验、信息周报等制度,建立异地休渔渔船共管机制,切实做到“船回港、人上岸、网入库”。
二是持续发力抓好专项(特许)捕捞监管。严格管理特殊经济品种专项(特许)捕捞和东海区四种作业类型渔船专项捕捞,确保在不影响海洋伏季休渔秩序前提下,科学利用特殊经济品种资源。加强对海洋渔业资源调查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渔获物非法流入市场。
三是以巡促防开展海上常态化检查。落实常态巡航要求,扩大巡逻防控区域,加大现场登临检查力度,做到管控无漏洞,打击无盲区。
四是多措并举加强重点水域管控。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跨区跨线作业以及规模性、群体性非法捕捞活动,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打击外籍渔船侵渔行为。
五是追踪盯紧重点船舶和特殊群体。加强对异地休渔船舶、捕捞辅助船等重点涉渔船舶,以及易发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管,防范其从事非法捕捞活动。
六是以岸控海强化渔港码头监管。加强渔港码头巡查和坞修渔船管理,依法从严处罚违规出海作业行为。溯源倒查船舶修造等环节,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修造船舶行为。
七是严厉打击快艇涉渔违法活动。加强重点水域巡航值守,在重点港口、停泊点派驻执法力量进行常态化值守,第一时间精准查处违法行为。
八是串并深挖打击涉渔犯罪行为。加强基础信息摸排和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全过程、全环节、全链条打击整治涉嫌组织化、团伙化违法犯罪活动。
通知强调,沿海各级渔政、公安、海警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以破解危害渔业发展的顽瘴痼疾为导向,聚焦主要任务、关键区域、重点对象,强化全时管控、全域覆盖、全环节监管,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进一步细化实化伏季休渔监管措施,严厉打击违反伏季休渔规定捕捞等涉渔违法犯罪活动,防范化解海上涉渔重大风险隐患,以最严厉的执法、最严格的监管,确保伏季休渔秩序良好稳定、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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