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鹤山养殖户声称在肇庆珠江特种鱼苗场购买的鱼苗有问题,鱼苗商否认
近日,南方农村报接到江门鹤山一位农民的投诉,他声称购买了肇庆珠江特种鱼苗场的鲫鱼鱼苗后,放入塘中养殖接近一年时间,鱼非但没有长大,还繁殖出许多小鱼,而且鱼的种类和购买时鱼苗商所承诺的不一样,他感觉受到了欺骗。
农户:鱼苗质量有问题
7月15日早晨,南方农村报记者来到鹤山市南靖管理区赤草村,见到了提出投诉的村民黄国安。
“我的鱼苗畸形非常严重,歪嘴歪头的鱼占的比例很大。”黄国觉告诉记者,这一批鱼苗共有15000多尾,购自肇庆珠江特种鱼苗场,苗场老板卖给他鱼苗时,声称这些苗是珠鲫和海丰鲫(即丰产鲫)。
鱼苗是2007年8月9日购买的,黄国安在自己一口7亩左右的塘中投了10000尾,其他的投入另一口2亩多的塘中,用罗非鱼饲料喂养。但养到现在,鱼一直只有3两左右,而且鱼的种类很混杂,他在塘里发现了很多本地原产的土鲫鱼。“一口7亩多的塘里放10000多尾鱼苗,清塘的时候,发现总产只有1200多斤,连请人的工钱和运费都给不起。”当天记者在他的鱼塘里观察发现,拉一网鱼上来,除了个别体型特征明显的珠鲫外,大部分鱼体黑身短,外貌极似本地土鲫鱼。
除此外,黄国安还告诉记者,苗场老板在卖苗的时候告诉他,这些鱼苗经过技术处理,是不会产卵繁殖的,可是在今年春节前夕,他在检查鱼塘时突然发现,塘里的鱼有很多是畸形的,有的嘴巴歪,有的头过大……而且塘里还多了很多鲫鱼繁殖出来的小鱼。
根据这些情况,黄国安认为,肯定是苗场老板卖的鱼苗质量有问题。“为什么一起放在塘里的草鱼和大头鱼都长到3-4斤了,所有的鲫鱼都还这么小?为什么畸形的鱼那么多?而且当时说了不会繁殖的鱼产出了那么多小鱼?”他表示,鱼苗商应该赔偿他购买鱼苗的7000多元和购买10000多斤饲料的费用。
苗商:鱼苗没有标准
7月15日下午,记者赶到高要市莲塘镇,并就此事约见了肇庆珠江特种鱼苗场老板唐先生。
就黄国安对鱼苗质量提出的疑问,唐先生表示否认,并坚称鱼苗没有质量问题。他对记者说,关于鲫鱼长不大的现象,很可能是由于鱼塘里混养了草鱼,凡是混养了草鱼的塘里,鲫鱼都是很难长大的。他还说,有一个清远市的客户就出现过类似的情况,鱼一直不长个,直到把塘里的草鱼捉走,鲫鱼才会长大。
记者随后致电这位清远的养殖户,对方表示该苗场鱼苗质量较差,他曾经在纯养条件下使用35%蛋白的饲料,养了两年才勉强卖鱼。
关于黄国安对鱼苗畸形的质疑,唐先生表示,他买的一部分是珠鲫鱼苗,另一部分是海丰鲫,这两种都是杂交品种,孵化时的水温变化、养殖过程中用药过重都会导致畸变,出现畸形是很正常的情况。“再说畸形这种现象又没有一个标准,多大比例、程度多重才算鱼苗质量问题?谁也说不清楚。”他对记者说。
而对鱼塘里很多土鲫鱼的现象,唐先生则坚持表示,这两种鱼都是人工受精的杂交品种,他场里卖出的鱼苗都是纯正的,出现这样的情况,很可能是农户自己放了别的鱼苗进去。“我们的苗场都经营6、7年了,每年卖几千万尾鱼苗,从来没有出过这样的事情,这两种鲫鱼的育苗成本和普通鲫鱼差不多,我怎么可能掺了别的鱼苗来砸自己的招牌?可能是农户在塘里放了别的鱼苗。”
行家:如此长速少见
“我的两口塘加起来才10亩左右,怎么可能再去买别的鱼苗?而且全部两口塘里只有不超过200条草鱼和大头鱼。”同样,黄国安对鱼苗商的说法也予以否认。他认为不管什么理由,一万多尾鱼苗只养出1200多斤鱼,让人无法接受,鱼苗商至少应该赔偿他买鱼苗和饲料的钱。
黄国安还表示,在买苗的时候,鱼苗商曾经答应他,只要买他的鲫鱼苗,他能够保证找人抓鱼销售,并且保证一定的价格。黄国安曾多次联系鱼苗商,叫他赶快找人来把自己的鱼收掉。但鱼苗商一再推委,不但自己没有来查看情况,也没有任何收购商来看过他的鱼,最后是他自己找人来把鱼收掉的。
而鱼苗商唐先生对此则表示,是黄国安自己声称鱼已经达到了1.2斤以上的规格,并主动要求他找收购商。但在收购商去看过以后,发现鱼太小才没有收。但他也承认,从未去过黄国安的鱼塘看鱼。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一些业界人士,有行家表示,在这件事情中,10亩左右的塘放近16000尾鱼苗,数量有些过多,但农民是按照苗场宣称的投苗密度购买的,苗场有误导的嫌疑。同时,如果在养殖过程中用药过多,会导致鱼苗畸形;养殖一年下来,丰产鲫也会出现繁殖后代的现象;同时鲫鱼属于底层鱼类,要是混养的草鱼或者大头鱼过多的话,会导致生长缓慢,只是此次事件中,鱼养了一年只有3两左右,的确比较少见。
■记者手记:
又是一桩典型的鱼苗质量纠纷,农民和苗商各执一词,真相难以辨别。
或许真相本来就无法辨别,水产养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涉及的不确定因素太多。鱼不长个,或许是苗种问题?饲料问题?水质问题?天气问题?还是药物问题?种种诸如此类原因不胜枚举。
然而,碰到这样的事情,吃亏的往往总是农民,在付出了辛勤劳动之后血本无归,找谁说理去?去怀疑以上因素中的任何一个问题,要找什么部门或机构去鉴定,需要什么手续和过程才具有权威性,似乎只有天晓得……而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诸如此类因素全部都是动态存在的,甚至只过了几天,分析所得到的结果就大不一样。
曾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农民怀疑买到的饲料质量有问题,厂家故意不理不睬,直到农民手中的饲料过了保质期才去协商解决。而在保质期内,只要没有厂家的代表在场,农民自己把饲料送到任何机构检测都不具备法律效力。水库受污染导致死鱼,环保部门半个月后才去现场取样分析,绝大部分污染物都已分解或沉降,水质检测合格,农民自负损失。
厂家和相关部门可以等,或者找借口推脱,农民却是等不起的,要生活,要养家,全部的收入都寄托在几口塘里,鱼出问题了只能再养,受了损失只能自己承担。常感叹农民的弱势,但现实却又很无奈,只有盼望老天保佑,让辛劳的付出能有所回报吧。
南方渔网编辑:吴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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