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排除期限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16日。
作者/ UCN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6号),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将于2020年9月16日到期。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部分商品延长排除期限(如下表)。其中包括进口种虾、饲料用鱼粉等水产养殖业相关产品。这批商品的关税排除期限将延长一年,即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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