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美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约750亿美元进口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自2020年2月14日13时01分起,2019年9月1日起已加征10%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5%;已加征5%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2.5%。
美国农业部(USDA)在其全球农业信息网络通讯中表示,这一变化虽小但很重要,因为它标志着美中自大约20个月前爆发贸易战以来,两国贸易敌对关系的首次缓和。
以活龙虾和阿拉斯加鳕鱼为例,从2019年9月1日起,10%的关税上调将从北京时间2020年2月14日下午1:01开始下调至5%。这些商品和其他商品现在被中国征收37%的关税,而不是42%。
此前,上月,白宫与中国官员签署了一项“第一阶段”贸易协议。协议文本包括序言、知识产权、技术转让、食品和农产品、金融服务、汇率和透明度、扩大贸易、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最终条款九个章节。同时,双方达成一致,美方将履行分阶段取消对华产品加征关税的相关承诺,实现加征关税由升到降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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