鮰鱼,学名斑点叉尾鮰,因无鳞、无肌间刺、味美、营养丰富而深受美国消费者欢迎,是美国人餐桌上的传统水产食品。上世纪80年代由湖北水科所从美国引进原种,经多年培育,2000年以后,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等中部省份依托丰富的湖泊、河流资源开始大规模养殖,产量逐年增加,最高年产量近30万吨。数十家鮰鱼加工企业也因此蓬勃发展,加工出的鮰鱼片比美国本土的鱼片质量更好,且价格更低,因此大量出口美国市场,极大地带动了华中数省的水产养殖、饲料、加工、出口业的发展。
2015年11月26日,美国政府正式颁布一项检测转移法规,即鮰鱼法案,限制亚洲鮰鱼(主要是中国和越南)的进口。规定从2016年3月1日起,输美鮰鱼的检测管辖权将由现在的FDA转交给美国农业部(USDA)下属的FSIS,从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9月1日允许有18月的过渡期。USDA将按照肉类禽类的检测标准对中国鮰鱼进行苛刻的“等效检测体系”评估。法案的颁布和实施,意味着不久的将来中国鮰鱼产品对美国出口的大门基本上被关上了,中国鮰鱼产业面临生死劫。
严重违反WTO自由贸易规定
根据美国农业部数据,波士顿龙虾2014年出口到中国的数量已经上升到1890万磅,是2009年的22倍。美国龙虾的神话不仅仅是由于中国市场需求的增加,更重要的是我国政府遵循WTO公平开放的贸易原则。
相比之下,我们鮰鱼产业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从2009年开始,中国出口到美国的鮰鱼数量减少了15%-52%。是因为食品安全问题?根据美国农业部鮰鱼风险评估报告,“美国疾病防治中心(CDC)认为商业养殖的鮰鱼属于低风险食品”。是因为美国没有需求?恰恰相反,过去的10年里, 鮰鱼一直排名美国食用最多水产品的前8位。
真正主导这一切的幕后黑手是美国南部水产企业,他们联合密西西比州资深参议员、现任美国国会参议院拨款委员会主席Thad Corchran,在2008年和2014年的农业法案中增加了“美国农业部鮰鱼检测法案”,即只将鮰鱼从FDA检测的管辖权转移到美国农业部,这也导致了外国鮰鱼无法正常出口甚至被禁止销售到美国。事实上,鮰鱼法案是在两次农场法案中侥幸存在的,它从来没有在两会协商大会上得到投票的机会。
由于中国商务部、质检总局、农业部、我国鮰鱼企业、行业组织以及美国本土支持贸易的组织、进口商的共同努力,法案的执行被拖延了8年。显而易见,拖延的原因是鮰鱼法案没有科学性食品安全隐患的证据,而且严重违反了WTO自由贸易的规定。美国农业部多次在他们的风险评估报告中陈述道,“(我们)没有办法确认,实施FSIS(美农业部下属的肉类禽类检测办公室,现称鮰鱼检测办公室)的鮰鱼法案是否会提高鮰鱼的食品安全性”。
2015年11月25日,美国农业部出版了鮰鱼最终法案并且将在2016年3月1日之前正式完成监管移交。同时,FSIS提供外国政府18个月的过渡期以建立一个等效检测体系。如果中国政府提交的审核报告被正式拒绝,中国鮰鱼将不得出口美国。让我说的更加直接一点,美国农业部是肉类禽类检测的专家,但从来都没有检测过一条鱼,所有的水产品都是由FDA负责检测。根据历史数据,FSIS平均审核一个国家的等效体系需要至少8年。因为FSIS没有检测水产的经验,审批时间会更长。
纯粹的政治博弈?
对于中国企业,我们将面临众多不确定性,因为FSIS可以随时拒绝中国的申请。鮰鱼不是一天可以出产的,需要一个育苗、投苗、养殖、加工等连续的过程。这些工序都需要大量的时间和投入。如果中国鮰鱼在2017年9月2日(过渡期截止日后第一天)准备销售,美国农业部FSIS忽然裁定我国的等效体系不符合他们的标准,这意味着所有鮰鱼产品将不得销售到美国,我们的企业将血本无归。
即使我们能按照法案的要求去做,中国鮰鱼的成本将大幅度提升,出口美国市场就失去了竞争力---实现美国南方保护主义的真实目的。例如,中国企业除了加工鮰鱼以外的产品,必须为美国农业部的检测而建立一个独立的加工区或者新的场地。根据法规,鮰鱼需要和别的水产检测区分出来;我们还要雇佣新的人手为FSIS的检测做大量准备。等所有产品在中国检测以后,到美国港口还需要进行再一次的100%检验。这个过程是重复的、不合理的。这些不必要的负担对我们这些严格遵守中美食品检测标准的企业是非常不公平的。
多年来,FDA 通过实行严格的HACCP监管制度,在管理进口水产安全中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功。根据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2010年数据报告,CDC发现只有0.0012概率是因为食用进口水产而生病的。这个比例甚至低于其他进口食品。
美国国内也有许多反对鮰鱼法规的声音。比如,2013年奥巴马总统在预算方案里提出,不允许给这个浪费的、重复的鮰鱼法案提供拨款。据公开的报道,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GAO)提出了9次,认为鮰鱼法案是重复监管和浪费纳税人的金钱。FDA用于鮰鱼的检测费用约70万美元/年,但是鮰鱼法案预计将花费3000万美元建立检测项目,每年再花费1400万美元进行检测。前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问题权威专家Richard Raymond表示,“实在是太可惜了,把钱都浪费在这么愚蠢的事情上。”
如果把这件事情延伸开去,有一点需要我们思考,鮰鱼法案前后历经7、8年,终于还是冲破重重阻力得以通过,为什么会这样?也许美国的某些力量在下一盘很大的棋,表面看仅仅是针对一条鮰鱼的贸易保护,一旦开了这个危险的先例,下一步是不是在考虑第二条鱼或者虾呢?比如中国大量出口美国的对虾或者罗非鱼在不久的将来也会步入如此境地?值得我们警惕!
所以说,美国农业部鮰鱼法案不是一个简单的食品安全问题,而是纯粹的政治博弈。法案的出台,是美国国内的政治博弈的结果,现在更演变成为中美两国间的政治博弈,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美国农业部部长经常要求我国政府减少贸易壁垒为美国农业产品制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为什么美国农业部还要执行这个违反WTO贸易准则的鮰鱼法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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