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号,江苏南通如东县白虾养殖户姚老板的微信群中,忽然被一张图片刷屏。图片信息大致如下:“时间11月23日,如东县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报告,报告显示南通海大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海龙牌8211虾料蛋白含量为38.9%,送检人:刘秋梅,质检单位的公章清晰可见。”
面对这样一份字迹略显潦草的报告图片,姚老板觉得蹊跷,因为海大虾料自己常年使用,但是蛋白含量绝非报告显示的38.9%而是42%,如果这张照片的检测结果属实,那么南通海大的产品质量就有问题了。
但姚老板认为海大饲料使用效果是非常好的,应该不存在质量问题,因此姚老板立即将此消息转发给南通海大业务人员。业务人员第一时间向公司做了汇报,经过与质监所的人员沟通,质监所工作人员也不确定此样品一定是海大产。因为这是送样人单独送样的,并未与厂家或质监所一起采集样品,所以,质监所随后出具了申明,申明此样品的真伪由送样人自行负责。
“不存在”的送检人
针对这个情况,南通海大开始联系送样人。根据刘秋梅当时提供的联系方式,经公安机关查证,刘秋梅查无此人。送样人的手机号码,属于某饲料企业高管,归属地江苏扬州,且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而对于送检样品,经与质检所检测人员、公司品控部、配方技术工程师现场校验后,确认所送样品并非海大产品,而且送样人所提供的样品粒径为1.2,而南通海大根本未生产这个粒径的产品。
事件还原
正常情况下,消费者对于使用的产品存在疑问,首先同生产商取得联系,生产商与消费者一起采集样品,同时封存、保管,拿到具有国家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认证。然而此次事件呢?
据南通公司品控部透露,此次事件是在南通海大完全不知情的状况下,由刘秋梅单方送检,在如东县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填写资料,递交样品之后即得到了报告结果。如东县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后来出具了不能保证检测的样品就是海大产品的申明,说明送样过程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同时送检的还有另一家知名品牌的产品,同样是不确定的样品,但检测结果也远低于其标签值;巧合的是检测结果也被大量在微信群里转发,结合这二件事情,南通海大初步断定这是人为设计,故意用低档产品检测,目的是要得到与高档标签不符合的检测结果,这样就可以攻击这二个公司了。
南通海大相关负责人认为:养殖户的微信群里这二家公司的检测结果照片被大量转发,对这二家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了较大的影响,这个结果就是送样人想要的结果;送样人心存恶意,想通过栽赃陷害的方式将这二个厂家的品牌搞坏,这样的行为实质已经构成了违法。
事态进展
南通海大在得到姚老板的信息之后,马上与姚老板沟通,将他塘口上的海龙饲料立刻进行了封存并抽样送检到如东质监所。南通海大相关负责人表示:结果将很快出来,届时,南通海大将与姚老板一同发布检测结果信息,请大家拭目以待。
南通公司的配方工程师表示,我们的配方设计水平一般来说会高于标签值,同时,公司每一批产品都会进行检测,合格后方能入库出售;二年前公司就已经在检化验上配置了近红外检测仪,并建立了完整的数据库,检测结果准确,所以海大的饲料产品不害怕检测,也欢迎养殖户朋友们、行业同仁进行监督。
针对这起假样品案,南通海大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的权利。
还市场一片净土
据了解,随着如东养虾大热,各大饲料厂纷纷想抢滩如东市场。在2010年之后,海大在产品、技术服务、优质苗种、动保产品的良好表现,得到了认可,已成为如东市场占比最大的公司之一。近年来,不少其他饲料巨头也开始进入如东市场,所以市场竞争异常激烈。
“现在如东的晚造虾养殖基本结束,正值虾农交纳明年饲料预付款的时间,这个时候出现这一事件,绝非巧合。”南通海大负责人呼吁,“我们欢迎良性竞争,但我们拒绝行业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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