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保险局面的打开,还需要政府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但目前渔业保险并没有列入中央政府补贴的名录,只有部分市、县政府支持试点推行。
高风险的渔业保险作为一种商品被保险公司推出,若长期处于亏本或者微盈利状态,是否会影响其可持续发展?在渔业保险艰难试水过程中,保险公司的经营与发展现状又如何?
尴尬局面:呼之难出的渔业保险
作为大农业中的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的“三高”产业,水产行业一直以来都是“靠天吃饭、靠水吃饭”,甚至有从业者戏称养殖就是“三年奔小康,一年赔精光”的买卖。
由于水产行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因灾返贫的现象并不鲜见,在《中国渔业报·第一水产》记者的采访过程中,许多养殖户纷纷反映出对渔业保险的强烈需求,他们告诉记者:“我们想买点养殖保险,如果受了灾,还能有点补助,不至于赔太多!”然而,渔业保险全国性推广依然困难重重。
中华保险成都分公司养殖科科长陈涛算了这样一笔账:1000多亩鱼塘,收了10多万元的保险费,却要承担300多万元的风险。正是这样的低回报和高风险,才让他们迟迟未能在水产养殖保险方面推出相关产品。除此之外,水产养殖专业性强,养殖产品的存量、保险价值、以及出险后的勘验定损等工作难度较大,也导致大多数保险公司仍望而却步,不敢轻易“试水”。
破冰试点:“财政补贴+商业公司操作”
目前虽然需求量巨大,但是渔业保险并没有列入中央政府补贴的名录,只有部分市、县政府支持小范围试点推行,发展状况也不容乐观。
2010年,有着“百年农业保险发展经验”的中航安盟,在成都市政府的支持下开办水产养殖保险。该保险属于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即由成都市、县政府帮养殖户承担70%以上的保费,这一险种在当时为国内西部地区首创。
“如今五年过去了,单从水产养殖保险的收益来分析,中航安盟起步初期赔付率高达80%以上,属于亏损状态,后来承保率渐渐提高,赔付率稳定在70%左右,基本能达到微盈利的状态。”中航安盟成都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吴毅向记者介绍道,“这样的微盈利状态符合政府前期对保险公司的要求,但未来发展仍然不明确。”
其实,这样的判断也不无道理。一般来说,“企业利润=生产经营收入—生产支出”,然而保险公司却不能简单地把保费收入减去赔款和费用作为利润,吴毅还介绍说,“保险公司经营利润=保险费收入—保险赔款—经营费用—税金—各项准备金”,因此,保险公司的赔付率只有达到70%以下,才能找到平衡点,保持不亏本,可是目前水产养殖保险基本很难实现盈亏平衡。
模式摸索:保险公司特殊经营原则
事实上,保险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有着特殊的经营原则。在试水渔业保险时,中航安盟推出的保险产品只是简单针对养殖户的物化成本,并且尽可能地将保险标的简化。虽然鱼塘里通常混养着草鱼、鲫鱼、花白鲢等几种鱼,但保险公司会把整个池塘的鱼全部按照主养鱼的标准来投保。
假设一个养殖户要为自己的10亩鱼塘投保,当地连续几年来的平均亩产为3000斤,且平均鱼价稳定在4元/斤,那么他的保费大约=10×3000×4×5%,也就是6000元,其中市、县政府会补贴75%左右,也就是养殖户自身所需要交纳的保费大约为1250元。
公式之中的“3000斤/亩、4元/斤”是保险公司联合政府、渔业协会以及专业组织,根据该地区常年以来的生产情况和市场情况分析得出的数据;而5%的费率,则是保险公司对试点地区的各种水产养殖风险进行精细核算,并结合公司前期推行的其它畜牧养殖保险情况综合考虑,进而做出的风险评估和收益评估。
2010年,中航安盟在双流、新都等5个地方试点推行渔业保险,当时仅有400余户养殖户参保,且首批投保的养殖户均为高风险人群,赔付率偏高,保险公司出现了亏本。2013年,成都市全面铺开推动渔业保险,中航安盟仍然作为成都市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的唯一承保主体,参保农户近2000户,占成都市水产养殖规模的80%左右。承保数量的大幅度提高,有效降低了保险公司保险成本,提高了其经济效益。
目前,许多商业保险公司对于渔业保险的算法仍然处于模式探索阶段,虽然一些保险公司已经经过市场检验提出修订方案,但是否有普适性还有待观察。
赔付风险:是难点也是盲点
对于渔业保险而言,最大的难点就是如何解决保险赔付问题,由于涉及的环节较为敏感,这也成为是渔业保险发展现阶段最大的盲点。
2013年4月21日,中航安盟接到龙泉驿区黄土镇廖姓水产养殖户报案,称其池塘内养殖的淡水鱼受“芦山地震”影响出现大面积死亡。公司迅速启动重大灾害应急预案,火速赶往龙泉驿区黄土镇慰问受灾的水产养殖户,确认了养殖户因地震致鱼死亡两万余斤、损失惨重的情况后,当场支付5万元现金作为预赔款帮助其恢复再生产,其余赔款一周内即完成定损理赔程序和支付工作。
事实上,这笔赔款并没有按照养殖户投保时约定的数额赔付,因为早在合约签订时,中航安盟就已经和养殖户在设立赔款条例时协商约定了免赔情况和免赔率,像芦山地震这样的单一地震事故,中航安盟的免赔率为养殖户实际损失金额的20%,也就是保险公司只需赔付养殖户超过免赔率的部分,以分散中航安盟在面对“芦山地震”这样的重大自然灾害的保险压力。
除此之外,为了进一步分散保险公司的风险,四川省政府早在2012年就规定:保险公司赔付率在150%以内,由保险公司赔付;赔付率150%-250%之间,由保险公司和政府各承担一半;赔付超过250%,保险公司不再赔付。
而对于水产养殖保险规模投入相对较小的中华财险公司而言,则选择了再保险的方式来扩大风险单位和风险分散面。“因为刚开始我们公司的渔业保险只是小范围试点,承保数量非常小,这导致了保险公司在该方面的保险基金相对薄弱,保险经纪补偿能力不强,你看,十几万元的保费我们往往要承担几百万元的风险。于是,每年中华财险都会抽出一部分渔业保费来向中国再保险、慕尼黑再保险等机构购买再保险,这让公司的保险风险有了二次分担。”中华财险养殖科科长陈涛打趣地说道,“再保险公司是我们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我们本身就是做保险的,更有保险意识。”
放眼未来:政策落地,专业发展
保险经营往往要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渔业保险作为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不能严格按照商业保险的模式来运作,更不能按照商业保险的利润回报来衡量。
目前,中航安盟水产养殖保险团队20名成员全部是水产专业人员,平均每200万元的保费覆盖区域驻扎一位专业人员服务,不仅能够第一时间在养殖户报案后准确查勘定损,迅速帮助养殖户处理理赔工作,赢得养殖户的信任,还能有效规避投机行为和道德风险。除此以外,专业人员平时还能帮助指导养殖户处理日常养殖状况和疾病防治,降低养殖风险。对于像中航安盟这种借助农业保险在农村拓展其他业务的公司而言,身先士卒打开空白的渔业保险市场,有利于占领未来的市场先机。
而对于将来的发展道路,中航安盟的吴总分析认为,渔业保险不仅需要中央财政的政策支持,还需结合保险公司的专业服务,只有两者同时发力,才能够真正推动渔业保险的规范和合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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