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自从2006年欧洲鳗被登录于华盛顿公约(CITES)附录Ⅱ后,必须获得国家授权机关的许可证明才可出口。在EU决定全面禁止欧洲鳗出口前,中国大陆在数年前进口其鳗苗进行养殖,然后附上证明书再出口到日本,然而由于其进口的欧洲鳗苗均已养成且商品化,迄2014年12月中旬为止,附有CITES证明书的欧洲鳗苗只剩3,000吨。
从去年春天开始,环保团体的压力越来越大,日本大规模的量贩店、超市相继撤出中国大陆产欧洲鳗制成蒲烧鳗的处理与贩卖,但去年7月还是有1,200吨的进口纪录,而以这批欧洲鳗为主力的中国大陆产蒲烧鳗在中小超市及其业务通路中消费活跃,失去这些货源的今年夏天,其替代品将成为一大课题。目前由于去年中国大陆众多的鳗鱼池已放养了许多日本鳗而最被期待。然而与欧洲鳗相比,其鳗苗价格高,制成蒲烧鳗后,其价格难与欧洲鳗竞争,而且对已经习惯加工的欧洲鳗的量贩店与超市而言,不论是从质量或味道方面,能否被消费者接受是这些商社所疑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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