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市美兰区灵山镇东湖乡委会潭榄村的养殖户吴先生承包了50亩鱼塘,养殖的鱼可出口到美国、欧盟、日本等地加工厂,但当那些加工厂向其索要养殖证时,他拿不出,眼睁睁地看着到手的生意“黄”了。10日上午,吴先生向市海洋与渔业局申请办养殖证。
上午,在“椰城纠风热线”听了吴先生的反映后,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郑道英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来到吴先生的鱼塘现场办公,对养殖鱼塘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审核。郑道英告诉记者,目前,海口养殖户办养殖证的情况不很乐观,渔民、农民受到祖宗海或者自留地的观念影响,认为自己挖塘养鱼是自己的事,跟政府无关。
“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对养殖户自身也不利。”郑道英告诉记者,办养殖证有几点好处。第一,养殖户有了养殖证,将来若是征用土地,或者遇灾害索赔,都可以拿到补偿。其次,对养殖户发展渔业经济有好处。国外加工厂一般要看养殖户是否有养殖证,符合条件加工厂才肯收购。第三,政府规定养殖基地规模在30亩以上,可享受政府补助,因此养殖户可拿养殖证到政府申请补贴,如果没有养殖证多少亩都不能补贴。
经过该局现场检查和审核,吴先生的养殖基地符合要求。昨天下午,该局将上报,争取短期内能够获批,使吴先生的养殖基地合法化,享受到政府的相关优惠政策。“没想到办证后能有这些好处,遇到灾害还能拿到补偿。”吴先生高兴地告诉记者。
但是办理养殖证也是需要一定条件的,郑道英表示,首先,养殖基地要比较规范。其次,鱼塘的土地没有纠纷。第三,养殖户要有养殖基地建设证明和个人的身份证明,证明鱼塘和土地都是合法的。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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