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为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日本于1993年制定了濒危动植物物种保存法。然而,在巨额利益的诱惑下,濒危野生动植物走私等非法交易屡禁不止。因此,日本环境省近日决定,加大对濒危动植物非法交易的处罚力度,最高罚款从现在的100万日元提高到1亿日元。
据日本《每日新闻》消息,环境省4月1日决定,对从事濒临灭绝的野生生物非法交易的企业,罚款从现在的100万日元提高到1亿日元。在高额罚金震慑下,可以减少屡禁不止的濒危野生生物非法交易。环境省将在今年国会上提交“物种保存法”修正案。
日本政府于1993年开始实施物种保存法。该法规定:除调查研究目的以外,禁止对老虎、大象,鳄鱼、乌龟等濒危动植物包括制作标本在内的捕获,转让以及进出口等行为。但因巨额走私交易屡禁不止。而且被罚过款再次从事走私交易的违法者也不在少数。2月,日本中央环境审议会提出“与违法交易所得利益相比,法律制裁力度明显不够”,要求加大惩罚力度。
另一方面,环境省制定的濒危物种一览表中共记载了3597种,而现行法律禁止捕获和转让的“国内稀少野生动植物种”只有90种,只占总数的2.5%。自然保护团体要求环境省扩大法律保护物种范围,但环境省却一直未制定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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