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加协会首创中国水产养殖等级评定标准,罗非鱼成试点
罗非鱼的中国标准
讨论稿的评级标准初步设置为生态型、规范型、传统型、整改型、淘汰型5个等级。以传统型的市场平均价作为分水线;生态型、规范型养殖场,加工厂将以高于市场平均价采购原料鱼;整改型、淘汰型则将低于市场平均价。
文/图 本刊撰稿人 唐东东
“中国作为水产养殖主要区域,但在国际上相应的地位没有体现出来。现在国际消费市场的游戏规则多是由欧美国家主导,与其被他们牵着走,不如中国联合东南亚国家自己建立游戏规则。”2011年12月19日,在海南海口举行的中国水产养殖等级评定标准(罗非鱼)(以下简称评级标准)研讨会上,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以下简称流加协会)常务副会长崔和如此说道。
作为立意向国际市场进军的倡议性会议,此次流加协会并没有邀请政府相关部门代表与会,而是邀请了国家罗非鱼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杨弘、上海大学李思发教授、可持续渔业伙伴组织(SFP)中国罗非鱼养殖改良伙伴项目(AIP)项目经理韩寒,以及广东、广西、海南、福建四个罗非鱼主产区的苗种、养殖、加工等板块从业代表近40人参加。“评级还是作为行业标准推动比较好,如果上升到国家层面,按程序走至少需要3年。”崔和表示。
流加协会单方面提出的评级标准,并没有遭到与会者的反对,都认为有必要开展相关的认证工作。“现在的形势是,你不开展认证,别人就会迫使你参与认证。与其被别人带着跑,不如自己做一个标准。”海南魁北克海洋渔业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海外事业部经理苏健说明了自己支持的理由。
谁来评审,有什么用?
如果要开展罗非鱼评级,那么受体是谁,又由谁来负责评审?流加协会提供的“中国水产养殖等级评定(罗非鱼)”实施管理办法(讨论稿)(下简称管理办法)所示,等级评定是自愿参与的原则,备案、管理及发布工作由流加协会秘书处负责。
参评单位必备资质包括:需持有效《水产养殖证》、土地转让,租赁或其它协议、连续经营时间不低于3年。评审专家团由地区政府机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及大型水产养殖企业,从事水产养殖业10年以上或具有水产养殖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从业者等组成。等级评定结果有效期三年,每年抽检。从与会者讨论的结果来看,参评单位必备资质可能会增加“持工商营业执照”项。
同动辄上万美金的国际认证相比,流加协会主导的等级评定则类似于“公益活动”。管理办法显示,评级工作不收取评定费用,仅需支付专家评审费及相关差旅费用,费用标准为1000元/人/天。虽然所需费用并不高,但不能回避的问题是,养殖场参与评级后有什么回报?“以前大家都说ACC认证有用,但是现在有跟没有,鱼都是卖一个价。”鹭业水产董事长陈远生反映。因此,低费用评级标准的推行仍需要展现其所能提供的价值。
“我们的目的是在国际上,树立我国对水产养殖产品质量、资源利用、生态可持续高度关注的良好形象。同时获得等级评定的养殖场名单将在主要进口国相关网站上公布。”崔和表示。简单来说,通过评级来树立中国罗非鱼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高品质形象,从而要求消费市场给予相应的价格。在整体形象得以提升的前提下,评级标准中所宣称的“评级为生态型、规范型的养殖场,加工厂将以高于市场平均价收购”,才可能落地实行。
“中国罗非鱼养殖水平已经有了很大改观,但是由于跟国外缺少有效沟通,因此国际社会对中国罗非鱼产业的判断不能同步。自主推行评级标准,可以向外界反映罗非鱼是怎么养出来的。”韩寒认为。广东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会长邓加焯也认为,“加工厂完全可以利用等级评定来做品牌,如果加工厂采购的原料鱼都是高品质的,这已经是跟其它企业最大的区别所在。”
尽管评级标准尚无定论,但据悉已经引起国际认证机构的关注。“我只是向同行透露,现在中国行业协会正在倡议建立养殖评级标准,他们都感到很吃惊,没想到(行业)会采取确切的行动。”韩寒称。
养殖场评级源动力
据介绍,评级标准将采用中英文的方式对外公布。其参考了水产养殖认证委员会(ACC)的“良好水产养殖规范”(BAP)、水产养殖管理委员会(ASC)的“负责任的罗非鱼养殖国际标准”(RISTA)、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标准、出口水产养殖场备案要求,以及中国国内的与养殖质量安全相关的标准;根据中国罗非鱼养殖场的现状及进口国的要求而制定,包含必备资质、评定标准以及取得的国内外认证等三部分,其中标准涵盖了环境、食品安全、社区三个方面的要点。
评级标准最终以5个等级呈现,等级划分则根据生产方式、流通中是否向消费者推荐、市场价格等方面,初步设置为生态型、规范型、传统型、整改型、淘汰型。以传统型的市场平均价作为分水线;生态型、规范型养殖场,加工厂将以高于市场平均价采购原料鱼;整改型、淘汰型则将低于市场平均价。这也将是优秀型养殖场评级后,所能获得的直接收益。
广东恒兴集团副总裁陈尚宏在接受本刊采访时表示,加工厂在收购罗非鱼时极少直接面对鱼塘采购,而是通过鱼中(加工厂养捕鱼队费用较高)。因此,加工厂以高于市场平均价收购品质较好的原料鱼,操作起来很难,“还不如流加协会成立基金会直接补给达标的养殖场”。而补偿资金的来源,陈尚宏日前在第八届南宁罗非鱼论坛上便提到,将加工厂的出口退税作为苗种、养殖的专项补偿基金(出口退税主要是国家贴补加工厂收购原料鱼产生的费用,降低加工厂原料采购成本)。
“将出口退税所得资金,或者流加协会再从每个出口企业收取一些费用,共同成立专项基金。根据达标的养殖场原料鱼产量,按每斤多少钱的补偿金给养殖场。”陈尚宏建议道,并认为此举将促使养殖场向规范化生产转型。
制定合乎国情的国际认证
“这份标准很像WWF(世界自然基金会)正在推的ASC标准。”韩寒阅读完评级标准后表示。可见,评级标准更像是对国际标准的“仿生”,其表达的诉求是国际标准的本土化实施。
理论而言,只有当评级标准比国外的认证标准还高时,国际认证机构才不会揪着某些问题说事。但流加协会副会长彭晓华(原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副主任)表示,“标准制定参照国际标准的同时要考虑国情,不能太具前瞻性,否则将流于形式。”因此,标准的设立极为考验流加协会对评级细则的把握尺度。
确切来讲,对罗非鱼养殖进行“内部”评级,流加协会是首次尝试。崔和曾在第八届罗非鱼产业发展论坛上提议,将对国内罗非鱼养殖场进行评级。时过一个多月,流加协会主导的中国水产养殖等级评定标准(罗非鱼)(以下简称“评级标准”)出台,在国内复杂的养殖现状面前,虽然参考了众多国内外现行标准,评级标准初稿的出炉还略显仓促。
讨论环节中,“仿生”的评级标准,被多数参会者点评为“粗糙”,认为评判标准只有“是否”,监管人员很难量化操作。比如社会问题中“工人们应定期安排相关培训”,按字面理解,一年安排一次跟十次,所得分值都是一样。但按标准所倡导的理念,应该是培训越多,分值相应更高。
而且不够“国际化”,“对养殖水体水质标准,应该以国际标准作为参考,而不是国家标准。”杨弘建议。在是否遵循国内或国际通用标准上,与会者也有些争议。崔和认为,作为一个新的标准,要敢于去除之前不合适的评判细则。杨弘则认为,现在通用的标准自然有其存在的道理,花大量精力去重新制定标准不大合适,沿用的同时在其它方面标新立异更实际。此外,李思发认为评级标准缺乏“一票否决”的条例。对于养殖过程中国家禁止的事项,应该完全不能出现,“即使其它条件达标了,只要出现违禁事项都不能算合格”。
由此,评级标准的设立,似乎成了一件颇为庞大的工程——太多需要量化的东西,又让人难以捉摸,到底怎样才能有善可陈,从而引起国际社会关注。“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养殖业进行评级时,都是以工业化养殖模式作为背景。而发展中国家以小规模养殖为主,因此认证标准大多在发展中国家难以推动。现在国际采购商也慢慢意识到这一点,认证标准如果不能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养殖现状,就可能会影响水产品供应的稳定性。因此采购商也在找寻一条出路。”韩寒介绍说。
她认为,除了呈现国际社会感兴趣的“渔业资源利用”、“健康和动物福利”、“社会影响”、“合法性”等议题外,还可从更适合发展中国家国情的角度来拟定评级标准。“如果摸索出来了,(对于国外市场)将会是一记重磅炸弹。”韩寒称。
从当日的讨论来看,除了确定要开展罗非鱼养殖评级及制定大致的操作流程外,首次研讨会还未能商议出完备的操作方案;仅是流加协会收集意见,及评级试水前与行业同仁的一次“通气”。评级标准最终版本的出台尚需时日。
在对评级业务未来的计划上,崔和设想,“在品种方面,未来或许可以从罗非鱼延伸到对虾、大黄鱼等品种;在地域方面,由国内向越南等东南亚国家推行,组建一个东南亚国家自主的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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