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在国家海洋局认定蓬莱19-3油田溢油属于责任事故后,对其追责的行动又出现了新的变化。今日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方义表示,已经向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检察院、国家海洋局递交公开信,举报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等嫌疑,要求公安机关依据中国相关法律对其展开刑事调查。
贾方义表示,从国家海洋局的认定结果看,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在溢油事故中存在违规操作到恶意隐瞒和欺骗等事实,以对中国海洋石油资源掠夺和破坏性开采的方式,放任其所导致的渤海湾环境污染日益扩大,已造成严重的海洋污染事故。
自2011年6月4日发生以来,蓬莱19-3油田溢油已经造成渤海湾污染面积高达5500平方公里,使渤海海洋生态遭到严重破坏,造成大量养殖户及海洋渔业损失。据各方面估计,损失超过10亿元。
贾方义表示依据相关法律,公安机关应对其展开刑事调查。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