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据此间媒体8日报道,印尼海洋事务和渔业部决定,将从今年起陆续对外国渔船在印尼海域上的正常作业进行限制,并且不再向外资公司提供捕捞鱼类的配额。
根据这项决定,印尼将不再延长与中国、菲律宾和泰国等外国渔业公司的合作协议。印尼和菲律宾的合作协议将在今年12月3日终止,和泰国的合作协议将于2006年9月结束,同中国的合作协议也将提前到2006年7月结束。
但是,印尼海洋事务和渔业部公众服务和信息中心主任阿基表示,如果外国渔业企业愿意同印尼政府实施新的合作,双边协议还有可能延续,但其前提条件是在印尼海域捕捞的鱼产品的70%必须在印尼加工。此外,在印尼投资的外国渔船可依然悬挂外国国旗,但在进行作业5年内,其40%的船员必须雇佣印尼人。(新华社)
南方渔网编辑: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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