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资讯:在南方农村报的介入下,珠海斗门养户因购买了30万尾劣质罗非鱼苗,导致生产损失而投诉无门一事有了最新进展(详见南方农村报12月1日第10版)。
12月5日在斗门,禾丰虾苗场原来的两位经营者黄某和张某为解决此事进行了协商。最终确定,由二人提供20万尾鱼苗,补偿给受损养户。首先确定受损养户的名单和损失详情,然后再确定每人的补偿数额等相关事宜。
5日当天的协商中,苗场原股东之一黄某首先表态:承认养户提出的罗非鱼有产仔现象,愿意免费提供10万尾鱼苗,部分补偿养户们的损失,如果养户愿意,现在就可以拿苗。而张某也愿意自己提供10万尾鱼苗。当天他说,出现这样的事情,对经营者和养户都不好,由于时间过去比较长,难以确定真实原因,既然养户的损失已经造成了,苗场总是有责任的,只能尽自己力量去补偿一些。
据了解,因此事而遭受损失的养户集中在斗门区乾务镇大海环村。10来位村民养的罗非鱼除了产仔严重,还普遍存活率偏低,最严重的有一位张姓养户,6口塘里共放了8万多尾苗,结果清塘卖鱼的时候只抓起4万来斤。还有其他多人,鱼苗放塘后的成活率均在7成左右,他们同时养殖的来自某大型罗非鱼苗场的鱼苗,成活率一般都在9成以上。
在双方协商的时候,黄张二人一再强调,现在才来解决问题,并不是想逃避推卸责任,而是在过去的合作中,两个人在生活和经营上都产生了一些矛盾,所以分开后很少再联系,导致事情一直拖了下来。现在两个人愿意各出10万尾鱼苗,但张某自己的新苗场尚在筹备,要等明年春天才能供苗。
然而,对于这样的补偿方案,养户均表示并不理想。因为20万尾鱼苗仅相当于3万元,与养户涉及问题苗造成的损失相比,差异太大。
大海环的关先生就是该方案的质疑者之一,他说,按照这样的方式,就算是补偿全部的鱼苗,也没什么用,“3万尾苗才抓了2万斤鱼,同正常养殖相比就亏了2-3万元。如果新补的鱼苗质量不好,会越养越惨。”
同在大海环的吕先生说,自己养了6万多尾鱼苗,全程使用膨化饲料,养了一年时间下来,投了5.5万尾鱼苗,仅用网能捞起的小鱼就达几百斤,起码亏了5万元。在遭受了一次损失后,对这家苗场的鱼苗已经失去信心。吕先生还提出,最理想的方法是补些钱,即便是部分补也好,自己可以自由选择苗种,“我们农民都不富,(补偿)几千元苗钱还好,可鱼苗质量那么差,如果再亏掉几万元饲料钱,更承受不了。”
记者同时了解到,今年3月该苗场曾有14多万尾鱼苗销售到斗门平沙,养户养殖后出现歪嘴、缩尾等畸形现象,在5日当天的协商中也有提到。对此,黄张二人表示愿意以现金补偿,总额两万元,二人各出一半,具体每个养户的补偿数额尚待确定。
对于此事能够协商解决,珠海市斗门区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朱建洪在接收记者采访时表示,2005年农业部发布的《水产苗种管理办法》中,在鱼苗质量方面,对于很重要的生长速度和性别比例(如罗非鱼雄性率)没有描述,行业中也没有相关标准,出现纠纷难以追究责任。所以渔业部门往往在处理此类事件中,只能扮演调停的角色,尽量通过协商来保证养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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