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产新闻 | 独家专题 | 渔商阿里 | 渔资团购 | 水产人才 | 市场行情 | 水产技术 | 对虾网 | 会议展会 | 水产视频 | 水产论坛

企业推广

  • 资讯
  • 技术
  • 产品
  • 企业
  • 招聘

搜鱼高级搜索对虾  罗非鱼  金鲳鱼  草鱼  石斑  泥鳅  黄鳝  海参  小龙虾  鳗鱼  大闸蟹  

中国水产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 > 水产新闻 > 国内新闻 > 水产法规 > 加工贸易法规 > 正文

国家新修订的《干海参》标准将于近期出台

发布时间:2009/4/30 8:54:51  来源:大连晚报  编辑:石明凯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旺旺好渔资电商平台
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大连晚报资讯: 



     为贯彻落实刚刚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条件的规定,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中国将建立和推进食品流通许可证制度。
     
  制度要求,对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要坚持先证后照;建立健全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把好食品质量进货关,依法监督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对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要依照食品安全法依法处理;建立健全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将监管重心下移,切实把食品日常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工商所,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建立健全行政监管责令退市和销售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严防再次流入市场;建立健全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严格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严格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
     
  国家新修订的《干海参》标准将于近期出台,针对当前海参市场一些不法经营者在生产加工流通过程中掺杂使假行为,如以不明来路参冒充“辽参”蒙蔽消费者;在干海参加工时,掺入糖浆等物质制成“糖干海参”冒充淡干海参,以达到增加重量,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经营,欺诈消费者将被有效遏制。
编辑:石明凯 访问人次:6061 关键字:国家,干海参,  >> 更多资讯进入水产新闻网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用户昵称:

评论内容:
滑动完成验证:
 

品牌推广

咨询:0779-2029779

第十七届农聘中国水产人才网络招聘会

农聘-水产人才网

猎弧英雄

虾青素

强肝

手机版水产门户网

随时,随地,伴你身边!

水产前沿广告

海洋与渔业

图文推荐

更多

最新加工贸易法规

更多

红法活体虾青素

今日要闻

更多

热点推荐

更多

关于我们 | 企业推广

会员服务 | 网站动态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付款方式 | 网站地图

服务专线:0779-2029779

传  真:0779-2030003

邮  箱:bbwfish@163.com

最具影响力的水产网站--水产门户网

广西南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桂ICP备1100174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桂B2-20050073

X

中国水产门户网微信平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