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王金黄”染色鲛鲛鱼
很多人都以为,市场上卖的鲛鲛鱼颜色越鲜亮就越新鲜好吃,可事实并非如此。鲛鲛鱼鲜艳夺目的“外衣”,很可能是被一种叫“王金黄”的染色剂化妆过的。食用这种染色剂不但会损害人体机能,还会造成多种癌变。
2016年5月9日,台州路桥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林某某、吴某某、余某某等4人用“王金黄”染色、售卖鲛鲛鱼案件,并依法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至9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六千元至八千元不等。上述4人均判处实刑。
庭审中,4名被告人供认不讳,并坦言为了鲛鲛鱼的卖相好,售价高,才铤而走险给鱼染色。
查获经过:
2015年12月,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路桥各大菜场进行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摊贩售卖的鲛鲛鱼颜色特别鲜亮,检查人员对部分鲛鲛鱼进行了快速检测,结果在这些鱼中发现了碱性橙Ⅱ成分。执法人员当即扣押了数十斤涉案鲛鲛鱼及几瓶红色液体,经检测,红色液体即碱性橙Ⅱ。
什么是碱性橙Ⅱ?
碱性橙Ⅱ,俗称“王金黄”,也称“黄栀”,主要用于棉、麻等制品的工业染色,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相关规定,该物质未列入食品添加剂范围。如果食品,其中的重金属残留在人体内难以排出并产生累积,不仅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对眼睛和喉咙也会产生强烈刺激,导致人头昏、腹痛和腹泻,而且会损害视力、肝脏以及肠胃功能。更为严重的是,经常食用含有碱性橙Ⅱ的食品,可能会造成多种癌变。
法官提醒: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上述被告人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添加剂并销售,严重违反国家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危害他人身体健康,依法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路桥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惩处力度,坚决打击“舌尖上的犯罪”,保障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
如何辨别染色鱼?
染色鱼也并非一点破绽都没有,如何分辨鲛鲛鱼是否被染色,小编支个招:
1.染色鱼的颜色过于不自然,与没染色的鱼相差太多。
2.染色过的鱼眼睛眼白部分呈现染色剂的颜色,而眼睛黑色部分会浑浊。
3.用白色餐巾或手指擦拭鱼身,若染黄,则有假。虽然有些色素吸附性很强,但鱼的鳞片是松的,通过擦拭则仍能掉色。
4.可将鱼嘴或鱼鳃扒开,如果鱼被染色,嘴里或鳃里可能有残留的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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