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华商网资讯:昨日,长春市工商局公布了2009年第一季度食品质量监测不合格食品名单。数据显示,长春市工商局对流通领域10个品种79个批次的食品质量监测中,不合格食品23个批次,合格率为70.89%。其中虾仁质量最差,工商部门抽检发现,抽检的虾仁产品中多数有国家强制标准中不得含有的二氧化硫。
据了解,按照规定,部分食品在加工过程中允许使用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低亚硫酸钠、硫磺等作为漂白剂(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主要用于干果、干菜等产品的漂白,但水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禁止使用,二氧化硫残留不得检出。
目前工商部门已经要求有关经营单位对不合格产品组织下架,不得销售。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