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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水产品食品卫生要求(1)

发布时间:2008/4/12 11:16:36  来源:  编辑:黄倩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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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日本是世界上水产品消费大国,每年要从国外进口大量水产品。日本是中国出口水产品的最大贸易合作伙伴。

  为促进对日出口水产品正常健康发展,应掌握日本水产品食品卫生要求。

  现将日本食品卫生法规中水产品食品卫生要求归纳介绍如下。

  一、日本食品卫生法中有关规定

  清洁卫生的原则:

  供销售包括非特定或广泛的非销售性赠与的食品或添加剂,必须在清洁卫生的状态下进行采集、生产、加工、使用、烹调、贮藏、搬运、陈列及交接。

  禁止销售不卫生食品如:

  1腐烂、变质或未熟的食品。但是,确认对人体健康无害,可以食用的食品不在此限。

  2含有、附着或怀疑为有毒或有害物质。但是,经卫检部门确认对人体健康无害的食品不在此限。

  3被致病菌污染或怀疑被污梁,对人体有害的食品。

  4混入或加入杂质、异物,或因其他原因,对人体有害的食品。

  以下情况属于对人体健康无害:

  (1)虽然属于有毒或有害物质,但自然地包含或附着于食品或添加剂,根据其程度或处理,通过确认对人体健康无害时。

  (2)在食品或添加剂生产过程中,混入或不得添加有毒或有害物质。但确认对人体健康无害时。

  食品的规格及标准。

  1厚生省从公众卫生的观点出发,可以制定供销售食品或添加剂的生产、加工、使用、烹调及保存方法的标准,以及供销售食品或添加剂的成分规格。

  2根据上述规定制订了标准或规格后,即不得以不符合标准的方法生产、加工、使用、烹调或保存食品或使用添加剂。不得销售或进口以不符合标准的方法生产、加工的食品或添加剂。亦不得生产、进口、加工、使用、烹调、保存或销售不符合其规格的食品或添加剂。

  二、一般食品的规格标准

  (一)一般成分规格

  1不得含有抗生素。

  2不得含有化学合成的抗菌素。经厚生大臣确认不会损害人体健康的,不在此限。

  (二)一般加工及调制标准

  不得对食品照射放射线。但在食品加工工序或为加工工序的管理面照射时,食品的吸收射线量在1×10-3GY戈瑞以下,以及有特殊规定者,不在此限。

  (三)一般保存标准

  1以直接接触非供饮用冰块保存食品时,使用的冰块,大肠菌群呈阴性。

  2不得使用抗生素。

  3不得以保存使用为目的,对食品进行放射线照射。

  三、水产品的规格标准

  (一)鱼糜制品

  1.鱼糜制品碎鱼肉除外成分规格。

  (1)大肠菌群呈阴性。

  (2)鱼肉香肠及鱼肉火腿,亚硝酸根0.05g/kg以下。

编辑:黄倩 访问人次:4667 关键字:水产,  >> 更多资讯进入水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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