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工作会议近日召开,会上对厦门杏村鳗业有限公司所属过坂养鳗基地、坑内养鳗基地、竹坝养鳗基地和厦门同安源水水产有限公司所属大帽山养殖基地申报的4个无公害农产品(渔业产品)产地认定进行终审审定。上述4个基地业经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材料审查、现场检查、渔业环境检测、通过专家评审,符合无公害产地认定要求,程序完备,一致同意予以认定。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将对这4家新认定的无公害产地进行授牌,这次认定的无公害基地面积700亩,目前厦门市已认定的无公害水产品基地2.63万亩。品种包括罗非鱼、紫菜、对虾、鲍鱼、蛤、蛏等,基本涵盖了厦门全市水产养殖的大宗产品,保证市民的食品安全。
2007年,1-11月份,厦门的水产品在3万多批次的检测中,甲醛超标率只有0.06%,远远低于政府治理餐桌污染1%的目标。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170批次、贝类有毒有害物(重金属、石油烃、农药等)检测37批次。从检测情况分析,水产品药残检测全部合格。
发表评论 |
咨询:0779-2029779
随时,随地,伴你身边!
图文推荐
最新渔药市场
今日要闻
热点推荐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