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贻贝收获期的确定。确定贻贝收获期的标准有两条:第一是体高达到4厘米~5厘米的贻贝占80%;第二是肥满度,要求贻贝熟肉率超过20%(干品率为5%~6%),这两条标准,尤其是肥满度,各地大不相同,有的海区每年只有一个肥满期,而有的海区一年有2个~3个肥满期,即使同一海区,每年肥满期也不固定,而是随海况及放养密度变化而变化的。因此,不论有几个肥满期,都要严格掌握收获标准,及时把握收获时机,取得丰产丰收。
二、采用“抓”收的收获方法。过去是抓住一个最肥期,一次性收完。其弊端有收获进度慢,肥满期掌握不住,个体参数不齐,产量偏低。近几年有很大的改进,现在改为从春季第一个肥满期到来之后,就开始在每根苗绳的各不同部位“抓”下一小把后再将苗绳放入水中继续养殖,如此反复进行2遍~3遍“抓”收,产量可达3吨~4吨,约占总产量的50%左右,待到秋季第二肥满期到来之后,再将余下的贻贝一次性收完,这样平均台产可达7吨~8吨,高者10吨。
多次“抓”收能获得高产的原因是:
(1)“抓”收改善了贻贝的生活条件,实行高密度放养贻贝,在壳高4厘米~5厘米以前生长比较正常,之后便显得越来越拥挤,饵料需求也逐渐增多,因此环境在逐渐的恶化,影响了其正常生长。此时,在第一肥满期到来之际,先分批的“抓”下一批,减少一些密度,使留下的贻贝重新排列,密度会大大地降低,生活环境也会得到大大地改善,于是贻贝也就会生长得更快,更肥。
(2)“抓”收防止了贻贝大量脱落:高密度放养的贻贝群中间,往往存有大量的浮泥,一方面造成足丝腐烂,另一方面又会使新足丝附不到苗绳上,这样势必形成了贻贝与苗绳之间的空隙,一遇较大的风浪便会脱落,这是过去低产的一个重要原因。而执行“抓”收以后,便可以使原来排列呈筒状的贻贝各个部位出现缺口,通过水流的作用为浮泥的流出打开了通道,这样贻贝在重新排列时,便可将足丝附着在清洗如新的苗绳上,大大增加了贻贝附着的牢固程度,因此避免了脱落而获得高产。
南方渔网编辑:陈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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