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本网2003/11/29讯 日本修改《种苗法》后,预计明年4月起对所有利用日本植物种源生产或改良的农产品征收专利费———中国对日的农产品出口又遭遇新壁垒。
中国是日本重要的农产品出口国,出口的蔬菜、花卉、水果、食用菌中有许多种苗是从日本直接引进或由日本品种改良而来。而根据新通过的《种苗修正案》,个人侵权者会被处以300万日元以下罚金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违者是法人企业时,则可最高处以1亿日元的罚金。
日本修改《种苗法》,是由于日本大量的农作物改良品种被带到国外栽培生产,然后再出口到日本,侵害了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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