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本网2003/11/28讯 日前,60多家主要出口鳗鱼养殖场在顺德召开了座谈会。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日方提出的、国家检验检疫局正在实行的我国养鳗场与烤鳗厂必须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也就是说,A烤鳗厂报备的出口鳗鱼养殖场只能向A烤鳗厂供货,这将会不利于我国鳗鱼行业的发展。
与会代表认为,实行养鳗场与烤鳗厂一一对应关系会产生以下矛盾:第一,第一批获准烤鳗出口日本的6家烤鳗厂的生产能力远不能满足已取得鳗鱼出口资格的出口鳗鱼养殖场的年生产总量,这6家烤鳗厂的年加工能力不超过3万吨。但在这种关系下,目前第二批已获准出口的5家烤鳗厂又无鳗可收。第二,烤鳗厂不能收购完的出口鳗鱼养殖场的原料鳗,剩余的鳗鱼产品去哪儿找市场?这样会导致鳗鱼出池价格大幅下跌。第三,烤鳗厂与其报备的出口养殖场不是一家公司,他们之间存在着各自的经济利益,这样限制了产品的正常流通,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第四,如果几家烤鳗厂联合起来控制出口鳗鱼的收购市场,那么鳗鱼养殖场会面临破产,从业人员失业,将会导致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为此,广东省工商联鳗鱼业商会已致函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请求政府部门能从广东鳗鱼行业的实际情况考虑,和日本政府部门进一步交涉,允许广东出口鳗鱼养殖场的原料鳗可以在获准出口的烤鳗厂之间自由流通,不受“一对一”要求的限制,使鳗鱼行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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