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本网2003/9/10讯 1.药物和有害物残留超标问题比较严重,成为扩大出口的重要障碍。近年来,我国水产品出口多次因质量问题受到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限制,如罗非鱼、大黄鱼等鱼类由于养殖环境差,产品品质不高,影响了产品出口。造成这种后果的主要原因是质量保障体系不健全,养殖生产者的质量意识不高,对在养殖过程中滥用渔药和在饲料中添加违禁成分的行为监控不力。
2.优良苗种覆盖率偏低,种质退化现象较为突出。大黄鱼、罗非鱼和河蟹等品种的品质退化现象表现得比较突出。南美白对虾的育苗技术虽已取得突破,但由于缺少科学的操作规范和标准,苗种总体质量不高。我国贝类等水产养殖品种的良种培育、选育技术滞后,基本上还是以野生种为主。此外,我国的水产原种场、良种场数量不足,优质苗种的生产能力满足不了出口品种养殖的需要。
3.养殖生产基础条件较差,配套程度不高。与渔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工厂化养殖的生产条件普遍存在着标准低、设备落后等问题,影响病害、水质环境和产品质量控制措施的实施。例如北方地区大面积的池塘年久失修,生产条件退化。
4.加工流通发展滞后,渔业产业化水平偏低。大部分加工企业加工技术水平低、设备条件不高,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培育、开发名牌产品的意识不强,龙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带动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目前除鳗鱼、对虾加工已形成一定规模外,其他水产品的总体加工程度较低。另外,水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和协调机制不完善,千家万户的养殖生产模式难以跟上国际市场的变化,由于产销衔接不够,盲目跟风成为出口水产品生产面临的突出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