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农林水产省24日表示,现查出茨城县内4家蚬子批发商,和水产龙头玛鲁哈集团(MaruhaGroup)旗下“大都鱼类”子公司,出售的“茨城县产”蚬子产品中,混杂着韩国和北朝鲜产蚬子,属于不合格产品。目前,已要求这5家公司按照有机日本农林规格(有机JAS)进行改正。
农水省表示,销售混杂两种以上产地的产品,必须标记其混杂比例。但是,上述5家公司均未对此标记,直接将混杂的蚬子伪装成“茨城县产”和“涸沼产”蚬子进行销售。据大都鱼类公司表示,从去年6月开始到现在,总共出售该类蚬子产品79吨。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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