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类水产品重金属超标严重,令人触目惊心。专家表示,这是因海水受污染严重导致。
惊心!深圳市售贝类抽检七成镉超标
其中带子、扇贝、元贝超标最严重,最高超10倍;市民食品摄入铅含量未超标
美国一份关于“纽约健康和营养检测调查报告”显示,来自中国内地的移民血液中铅、镉、汞等重金属含量高于来自其他亚洲地区的移民,铅比其他亚洲新移民高出44%,报告称可能与亚洲人饮食有关。深圳人体内的重金属含量到底如何?据市疾控中心2012年所做的监测显示,深圳人每天从食品中摄入铅含量未超标,但值得关注的是,深圳市售贝类水产品镉超标严重,尤其是带子、元贝、扇贝等市民常见的水产品,镉含量抽检约七成不合格。
抽检
平均合格率为32%
在21类受监测的食品中,水产品中的贝类食品重金属超标较为严重,抽检的69份样品中,仅有22份镉含量检测合格,平均合格率为32%。包括带子、扇贝、元贝、毛蚶、生蚝、花甲、沙白、圣子、鲍鱼、文蛤等贝类水产品均有镉超标样品,唯有青口、象拔蚌、血蚶这3类抽检样品全部合格。
65份
除了粮食,检出镉超标的食品包括58份水产品、1份调味品和1份蛋及蛋类制品,铅超标的食品包括2份面制品、2份调味品及1份蛋及蛋类制品。所有食品砷和汞检测均未超标。
粮食水产品检出铅镉
今年5月,广东省抽检的20批次大米中,深圳有6批次大米检出镉超标。而2012年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显示,深圳抽检的427份粮食类样品中,有1份检出铅超标、4份镉超标。
2012年,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对全市的超市、农贸市场等销售的7类初级食用农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产品、蛋及蛋制品、禽肉类、畜肉类、茶叶等),和14类加工食品及包装材料(包括熟肉制品、泡菜及凉拌菜、乳制品、面制品、食用植物油、豆制品、冷冻饮品、饮料、腌腊肉制品、调味品、酒类、熟制坚果籽类及酱类、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食品包装材料等)所含的铅、镉、砷、汞等重金属进行检测,共检测样品3787份,其中铅含量超过国家安全标准的24份,检测合格率为99.4%;镉含量超过国家安全标准的64份,检测合格率为98.3%。除了粮食,检出镉超标的食品包括58份水产品、1份调味品和1份蛋及蛋类制品,铅超标的食品包括2份面制品、2份调味品及1份蛋及蛋类制品。所有食品砷和汞检测均未超标。
带子扇贝等镉超标严重
在21类受监测的食品中,水产品中的贝类食品重金属超标较为严重,抽检的69份样品中,仅有22份镉含量检测合格,平均合格率为32%。包括带子、扇贝、元贝、毛蚶、生蚝、花甲、沙白、圣子、鲍鱼、文蛤等贝类水产品均有镉超标样品,唯有青口、象拔蚌、血蚶这3类抽检样品全部合格。
其中以抽检的带子、扇贝和元贝镉超标最为严重,抽检的11份带子样品中仅有2份合格,合格率仅有18.2%,而扇贝和元贝的合格率也仅为33%左右。镉含量检测值最高的为21.4mg/kg,超出了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规定的水产品中镉含量2.0mg/kg,超出国家安全标准10倍。
市疾控中心专家解释说,由于贝类往往生活在浅滩浅海水域,正是海水中受污染严重、重金属浓度较高的地方,加之这类海产品对重金属具有很强的富集能力,其体内铅、镉含量要远高于其他水产品。
市民每日摄入铅未超标
根据深圳市居民总膳食研究结果,得出深圳市居民平均每标准人每日各类食物摄入量的统计数据,以2012年深圳市各类食品中铅的检测值,评估深圳市民食品中铅的暴露水平,得出2012年每人每天每公斤体重铅的平均暴露量为0.78μg,为FAO/WHO推荐的PTDI值的65%,低于健康参考值。
□影响
重金属体内沉积
易引起慢性中毒
市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科副主任张锦周告诉记者,受到重金属污染的食品进入人体后,重金属会在人体内沉积,通过消化道进入血液系统,循环到全身各个组织器官。当重金属含量不是特别高的时候,不会引起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会引起慢性中毒。
张锦周说,重金属经人体吸收后,会引起各种严重危害。比如人体内镉的正常含量为30-45毫克,过量的镉进入人体后,会破坏人体的骨骼,导致骨质疏松、骨头疼痛,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日本曾经发现一种怪病,病症表现为腰、手、脚等关节疼痛,持续几年后,患者全身各部位会发生神经痛、骨痛现象,行动困难,患病后期,患者骨骼软化、萎缩,四肢弯曲,脊柱变形,骨质松脆,就连咳嗽都能引起骨折。这种病因患者常喊“太痛了”被称为“痛痛病”,最终被证实是因为镉中毒引起的。
人体正常的铅含量为77毫克,每天能排泄的铅100-150微克,如果每天摄入的量大于排泄量,将在人体内积存,损害人体的血液、神经、消化系统,引起贫血、周围神经炎,腹泻、腹痛,严重的可破坏肝肾功能,导致脑病、癌症甚至死亡。
人体内砷的正常含量为98毫克,每天允许摄入的量为3毫克。砷中毒破坏的是人体的消化道和神经系统,会引起肝肾功能受损和癌症。
□链接
新国标镉限量严过国际标准
据媒体报道,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近日正式实施。新标准对大米中的镉限量为0.2mg/kg。该标准比国际标准的0.4毫克/千克要严格。调味品以及饮料类镉含量的限量指标,首次出现在了标准中。食盐的镉含量最多不可超过0.5毫克/千克。包装饮用水(不包括矿泉水)的镉限制值为0.005mg/L,矿泉水中镉的含有量则不可超过0.003毫克/L。
新标准还严格限定了谷物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等食品中铅、镉的含量,增加了双 壳类、腹足类、头足类、棘皮类等鲜、冻水产动物镉限量标准,限量值为2.0mg/kg(去除内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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