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斗门海鲈养殖户联名投诉浙江唯×饲料存在质量问题一案(详见本报3月22日第6-7版报道)有了新的进展,4月4日,斗门区白蕉镇工商所及消费者委员会召集与此案相关的养殖户、经销商及厂家代表进行调解。养殖户提出将饲料价格减半,作为对养殖户损失的补偿,但遭到经销商的当场拒绝。最终,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养殖户代表表示,下一步将诉诸法律,以求得到合理的解决办法。
争论一:证据
4月4日的调解会上,由于厂家代表只有一罗姓业务员到场,并未起到实际的作用,所以养殖户与唯×饲料广东总经销商刘强成为矛盾的对立方。
证据仍是双方争论的焦点。由于养殖户之前送样检测的程序未受对方认可,没有了最有力的证据,他们回到了起点,摆出一包料只能养出十七八斤鱼、与别的品牌饲料相差甚远的事实。“这不是个别的,而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养殖户李锐庭说,白蕉镇灯三村、昭信村、桅夹村三个村,就有60多户,养出来的结果都差不多,这60多户的用量,至少占了本地唯×饲料销量的大部分。
但刘强认的是铁的证据,而不是现象。“饲料生产厂家是合法的,销售也是合法的,不能单凭养殖效果来判断饲料质量的优劣,必须要有权威的检测报告。”刘说,“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以前,你们欠了饲料款就应该还。”
争论二:补偿
对养殖户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是解决纠纷的最终目的。在场几十户养殖户协商后提出了补偿方案:按照每包饲料零售价格的一半支付货款,即原价125元/包的饲料,按照62.5元/包结算,或者对方希望是多少,再进行商讨,直到达成一个双方同意的价码。
但刘强坚决不同意,“按照这个算法,我去年在本地销售的两千多万饲料款将被减掉1千万,这是不可能的。他们欠了钱就该还。没有商量的余地。”
对此,养殖户代表周容球表示,没有别的办法了,只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调解结束后,刘强对记者表示,除非养殖户把货款都支付了八九成,才会考虑将剩余欠款进行减免。
把饲料厂家放在一边,只在经销商与养殖户之间进行的调解,似乎没有任何意义。一业内人士认为,养殖户只能投诉直接供货的经销商,但如果饲料厂不对补偿作表态,经销商也无能为力;而饲料厂是和经销商做生意,对于养殖户的要求可以置之不理,只需向经销商追债,这或许是他们不愿意出面调解的原因。
到底谁该负责?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双方似乎各有道理,那么究竟谁该对此事件负责,恐怕只有等待法律来裁决。但由此事件所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也值得思考。
“他们拿去检测的样本绝对没有欺骗,是凭良心在做事。”参加调解的一位村支书对记者说,“但农民缺少法律意识,导致最有力的证据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斗门区工商分局卢副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事暴露出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如果他们在取样送检时能及时告知工商部门,在我们的帮助下再按照合法的程序进行,就不会出现目前的僵局。进入司法程序后,养殖户的检测报告虽不算是有力的证据,但应该可作参考。”
在白蕉镇经销渔药多年的华叔则认为,这反映出我们的行政部门监管不力。华叔说:“这几年来,特别是饲料原材料涨价后,很多养殖户都反映饲料质量越来越差,投诉事件屡见不鲜。如果监管部门能经常抽查,及时发现问题饲料,也不至于让养殖户都造成损失了才来查原因,以至于连有力的证据都没有。”
也有人认为,如果饲料厂都以现金销售,养殖户就没有了谈判的筹码。“赊销是饲料业高利润阶段的产物,随着利润的降低会逐渐得到改善,但仍会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董事长郑石轩对记者说,“近几年水产养殖业不甚景气,不排除有的养殖户亏本后会把原因归咎于赊帐的饲料,并以欠款作为筹码来讨价还价,期望降低损失。但作为饲料生产厂家,就应该对自己的产品质量负责。让养殖户挑不出问题来,才是避免类似纠纷的根本。”
南方渔网编辑:张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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