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澄清公告中首先对王欣红的离职和其薪酬情况进行了说明。王欣红离职前身兼副总裁和董秘职务,是公司极为重要的高管人员,2011年底突然被检查出患有免疫系统疾病,无法承担繁重的管理工作,因此才离职休养。
对于媒体质疑的公司近几年众多高管频繁离职的现象,孙福君表示,这恰恰是因为獐子岛过于透明的高管人员披露制度造成的。獐子岛列入高管披露名单的人员高达17人,各事业部、经营中心的负责人变动经常出现在其公告中。而大多数公司中这一级的人员变动并未披露。另外,獐子岛是一个快速发展的企业,经营理念和管理观念的变化是巨大,为顺应这种变化所要进行的管理人员的调整也是经常的。
针对所谓“公司大量外购海参以次充好”的质疑,公司则详细说明了獐子岛海参的原产地策略,对“獐子岛”品牌海参更进一步明确了獐子岛产、长海县产和大连及其他产地,并列明各产区的产量和品质。
公告中表明,第一等级的獐子岛原产地海参完全是自然野生,产于獐子岛周边四个岛屿的海域,年产6个头/公斤的野生海参约300吨。下一层级的海参为长海县产底播海参,产自于长山群岛中除獐子岛以外的其他岛屿,为底播投苗海参,生长周期为5年左右。公司每年自产海参约210吨,收购养殖业户海参约500吨。第三类海参则是养殖基地和合作基地生产,其中獐子岛公司每年自产海参约130吨,收购合作基地海参约20吨。
对于媒体质疑公司内部员工渎职,澄清公告中表明,“2600万元扇贝遭内部人盗窃涉核心高管”所涉人员为销售人员而非高管人员,涉及金额1355万元而非2600万元。“内部人贪污苗种”则是公司员工个人利欲熏心,利用收购苗种的工作便利收受贿赂。上述两起案件,都是公司发现问题并举报,使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是公司利用自身的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并按司法途径保护公司利益,而非是在媒体触动下的被动行为。
至于獐子岛“海外投资数亿被指徒有虚名”的问题,公司澄清道,公司分别在中国香港、美国、加拿大、法国、中国台湾设立了子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2988万港币、100万美元、10万美元、50万欧元、3178万新台币,其中公司的总投资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上述子公司目前运营正常。
针对“调节利润涉嫌虚增收入”的质疑,獐子岛列示了近三年公司的现金分红明细予以回应。表示“从2009年到2011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6.3亿元,这是无法造假的对股东的真实回报”。
针对指责“公司业绩变脸”的问题,公司表示已在一季报中进行披露。针对公司一季度利润下降,众多机构调研员到獐子岛进行调研,对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公司也在信息披露合规的范围内让投资者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现状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方向有了一个充分的了解。
獐子岛公司董秘孙福君表示,这次新闻媒体的失实报道,严重损害了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除向公众和投资者发布澄清公告外,公司启动了应急预案,必要时将采取法律手段捍卫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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