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2006年海洋保护表现平平
美国联合海洋委员会推动组织在日前发布的“2006年美国海洋政策报告”中说,在过去的一年中,美国在海洋保护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有许多方面亟待改革。因此,从整体上看对海洋的保护表现一般,打分为C减。这一成绩仅比2005年的分数D加略有上升(美国采用A、B、C、D、E五级打分系统,其中A级是最高等级)。
与成绩相比,拖后腿的主要因素是美国在海洋长期保护方面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建设性的改革措施仍未出台等。报告还指出,现在大部分美国人都热衷于谈论气候变化。气候和海洋是密切相关的,而人们却很少关注海洋在气候变化中的作用。联合海洋委员会推动组织呼吁,美国应部署“综合性海洋观测系统”,更多地了解海洋在气候变化中所扮演的角色。
另外,2006年美国政府在海洋政策、研究、管理、教育等项目上的投资增长乏力,基本与上年持平。在国际合作方面,美国是目前工业化国家中唯一未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国家。这些都是2006年美国海洋保护方面的减分因素,使得美国已取得的成绩大打折扣。
联合海洋委员会推动组织主席帕内塔说:“我们的专家委员会已经向国会及政府提出建议,应该加快步伐,与各州政府一道努力保护海洋资源,逆转海洋不断衰退的局面。”美国渔业保护协会要求有关立法部门能够重新引导渔业的发展趋向。
颁布新法律制止过度捕捞
2007年1月12日,美国总统签署了一项新的渔业法律,目的是为同美国远海非法捕捞行为作斗争,结束美国过度捕捞现象。在新渔业法律的指导下,美国可以禁止参与非法捕捞及过度捕捞行为国家的船只在美国港口登陆。
“世界渔业目前正面临一系列以前曾未遇到过的问题。”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蒙特里美海湾渔场管理处负责人MikeSutton说,“现在我们已经意识到海湾渔场必须采取强硬措施,禁止过度捕捞现象,帮助渔场恢复可持续发展。”
新的渔业法律还给各地区渔业管理协会规定了最终期限。到2010年,必须结束储量面临威胁的鱼类过度捕捞行为。到2011年,必须结束一切过度捕捞行为。而且强调必须加强法律的贯彻执行,保护海洋哺乳动物。如果违反法律,将取消其捕捞配额。
其实在2006年,美国已经开始关注海洋政策的改革,国会和政府也已进行了渔业改革,并向各海域结束过度捕捞下了“最后通牒”。新渔业法的颁布,则是规范了禁止过度捕捞的操作程序,且向各界表明政府的决心。
资源保护者大受鼓舞新渔业法律的出台,使美国的科学家和一些激进分子大受鼓舞。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协会主席MattRand说:“我们有信心结束过度捕捞行为,恢复鱼类数量。但是,过程肯定非常艰难,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措施。”他强调各部门必须保证足够的资金,这样才能使得新的渔业法律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麻萨诸塞州伍德海洋学研究机构海洋政策处主席AndySolow说:“如果严格贯彻执行新的渔业法律,鱼类储量恢复将不再遥远。”他说,新的渔业法律规定市场进入制度的改变能够帮助结束渔业捕捞竞赛。他同时补充道:“捕捞的大门仍以特定的方式向渔民敞开。”
“保护全球渔业储量是一项伟大的长期事业,有些人可能会表现出不耐烦,因为这也是一个复杂的政治问题,很多人的生计因此失去依靠。”MikeSutton说,“新的渔业法律在恢复渔业可持续发展方面表现出了进步。从很多研究中可以得出,如果我们不再进行过度捕捞和非法捕捞,渔业完全有能力恢复。目前,抑制过度捕捞已成为政府的工作口号。”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