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近日,惠州市山和兽药有限公司通过了该市兽药GSP检查组的验收。据悉,本次检查组成员除一名来自山和兽药公司所在的仲恺高新区兽医主管部门外,其余检查员全部来自惠州市其他区县。
惠州市农业局兽医科黄科长介绍,这是他们在开展GSP审核过程中采取的交叉验收原则,除申请验收的兽药经营企业所在地只能有一名检查员参与外,当地检查员还不能任检查组组长。
据了解,国内最早开展兽药GSP试点工作的江苏,一直坚持全省统筹安排、交叉验收的原则。不过,广东省根据“谁发证、谁验收”的行政许可原则,各地主要还是由县级兽医主管部门的检查员组成检查组开展验收审核工作。
“我们这样做,主要还是希望各区县能够尽量将GSP验收的标准统一点,做到相对公正”,黄科长说。据介绍,截至4月30日,惠州7个区县一共有27家兽药经营企业通过GSP检查验收,全部采取了交叉验收的方式。正在积极准备GSP检查验收的博罗县和记兴牧动物保健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李扬文告诉记者,这样做(交叉验收)让他们压力更大,准备工作更加不能掉以轻心。
不过,博罗县畜牧兽医局兽医股刘少球股长也有些担心。他表示,交叉验收确实比较好,但GSP检查验收工作任务非常重,各县局平常还有其他工作,到其他区县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时间很有限,而差旅、交通等相关费用,前期各县局能够报销,但毕竟有那么多兽药经营企业,这些费用对各县局来讲也有一定压力。对此,黄科长表示,市局一般会协调各县局,根据工作出差来报销,而时间方面则提前跟各县局检查员协调,尽量将这项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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