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水产局获悉,今年,鄂州市计划兴办100个规模以上家庭渔场,重点选择20个家庭渔场进行试点示范。
100个规模家庭渔场建成后,可为鄂州市农民人均增收60元左右。
家庭渔场是以家庭为经营主体,拥有一定生产规模,合法从事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苗种繁育、水产品营销、休闲观光等渔业经济活动的独立渔业经营实体。全市现有家庭渔场232个,养殖水面31万亩,占全市养殖水面的49.87%。今年全市计划兴办的100个规模家庭渔场,将按照“统一标准、突出特色、协调发展”的原则有序推进。按照“全域鄂州”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布局,市水产局制定了《发展农村新社区家庭渔场规范(试行)》,对今年家庭渔场兴办的经营条件、经营特点、经济效益、辐射作用等作了明确规范。在发展家庭渔场过程中,按照“一场一品”、“一户一业”的要求,积极发展以加州鲈鱼、鳜鱼、武昌鱼、南美白对虾、黄颡鱼、甲鱼、鳡鱼、鲌、胭脂鱼、小龙虾、螃蟹等特色品种,推广专养、主养、交替养和大水面搭养、人工放流等多种养殖模式,提高名特优品种放养比例,实现单位水体经济效益,实现渔业增效、渔民增收。
在引导社区居民发展家庭渔场的同时,市水产局把发展家庭渔场与科技进村入户结合起来,与项目建设结合起来,与新型农民培训结合起来,对规模家庭渔场予以金融支持、资金支持、科技支持、项目和用地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通过一系列政策倾斜和扶持,使家庭渔场真正成为我市农村新社区发展的驱动器和强劲的产业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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