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罗源县:使用违禁药物遭处罚
发布时间:2011/3/25 9:46:42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编辑:罗诗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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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22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福州市、罗源县海洋与渔业局及执法部门对罗源县两家违法使用禁用药物的大黄鱼育苗场进行查处,当场销毁问题苗种近120万尾,并发放了各类宣传资料。
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执法人员检查育苗场相关的证件
工人对育苗池进行消毒清理
工作人员销毁问题苗种
22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福州市、罗源县海洋与渔业局及执法部门对罗源县两家违法使用禁用药物的大黄鱼育苗场进行查处,当场销毁问题苗种近120万尾,并发放了各类宣传资料。
在事实面前,育苗场业主认识到使用违禁药物的危害,并主动协助问题苗种的销毁工作。业主表示,要吸取教训,好好地学习相关的知识,遵守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据了解,春季是福建省大宗水产养殖品种育苗高峰期,为切实加强养殖源头监管,3月份以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了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此次行动负责人表示,福建省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上不断加大力度,2008年还在福建省主要媒体上曝光了一批使用违禁药物的育苗单位。经过整治,福建省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逐步提高,但仍存在隐患。今年,我厅将继续保持对养殖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以福建省主要养殖品种为重点,以生产过程中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为主要整治对象,增加抽检数量,扩大抽检覆盖面,对抽检过程中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做到100%查处。
罗源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陈敏国表示,将以这次省厅组织的联合执法查处行动为契机,召集本地所有育苗场业主、技术员通报执法查处情况,开展宣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达到查处一点,教育一片的目的。同时,加大抽检力度,整顿规范水产苗种场,坚决遏制使用禁用药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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