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印度尼西亚海洋事务暨渔业部(MMAF)拟订维护国内消费者权益之水产品进口新规范上路。依据第17/2010条行政命令规定,进口水产品须检附出口国主管机关核发之健康与原产地相关证明。而冷冻水产品包冰(glazing)的最高允许量为20%。该规范也同时确立进口程序及全程配送监控系统;至于其它检测微生物及化学的相关规定则须符合印度尼西亚国家质量标准(SNI)。新出炉的进口规范主要在防范交易诈骗伎俩及低劣进口产品流入消费者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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