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了在汕头检验检疫局辖区内进口的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不再要求提供台湾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凭公海自捕鱼许可证、贸易合同、发票等资料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这项优惠措施,不仅给台湾渔民销售水产品开辟了又一新渠道,对主要依靠外来原料加工出口的汕头水产品出口也是一个利好消息。汕头也因此成为继福建之后第二个获得此项便利政策的地区。昨天下午,市政府召开了汕头进口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实行快捷便利检验检疫措施座谈会,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市水产加工进出口协会和我市一些水产品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汕头是对台贸易的重点地区,也是广东主要的水产品加工出口基地,辖区内有出口水产品加工企业30家。据统计,2005年经汕头检验检疫局检验合格出口的汕头出口水产品就有5.89万吨、货值2.89亿美元。然而,一直以来原料供应不足,特别是海捕水产品原料不足已成为制约汕头市水产品出口发展的瓶颈。该优惠政策将对汕头水产品加工出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罗仰鹏在会议上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用好用足政策,以促进我市水产品加工和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采集: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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