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据enn网站2006年5月24日报道,联合国于23日召开会议,重审了1995年签定的《联合国捕鱼公约》。大会主席称,由于该公约至今仍不过时,因此对其做出改进的可能性很小。1995年通过《联合国捕鱼公约》的目的在于保护公海海域内不断减少的鱼类资源。
此次会议由美国负责海洋和渔业的大使大卫•巴尔顿主持。他向媒体透露,为期一周的会议将可能决定敦促政府和地区渔业管理者们更好的解决过度捕鱼和非法捕鱼的问题。
现行的《联合国捕鱼公约》于1995年就已经由联合国大会讨论通过,但是在五前年才正式生效。该公约旨在保护和管理来往于公海和和各国领海之间迁徙的鱼类资源。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哈尔兰•柯恩说,“我们的目标是公平和合理地利用鱼类资源。”
迄今为止,仅有包括美国在内的57个国家认可了该公约。但另外一些主要的捕鱼国家,包括中国和墨西哥一直游离于此公约之外,并称除非条约能够修改使他们的顾虑得以解决。
代表们打算在26日休会前通过一项关于未来做法的声明。但是巴尔顿告诉记者称,“在这一点上,与会人员普遍关注的问题是如何采取实际行动来落实和应用该公约,”而不是对公约作出改动。
根据驻罗马的联合国粮食和农业组织公布的信息,世界鱼类资源的开发情况为:大约四分之一遭到过度开发,四分之一开发不足,其余二分之一充分开发。这意味着,如果再加大开发的力度,世界鱼类资源将不能负载。
绿色和平组织称法律执行不力
对鱼类资源构成威胁最大的行为有非法捕鱼、无节制捕鱼、捕鱼船超限捕鱼以及采用水底拖网等捕捞法进行捕鱼。水底拖网捕捞法顾名思义就是将鱼网沿海底进行拖捞。
一些政府和环境保护组织已经开始呼吁停止进行水底拖网捕捞法的应用,直到科学家们能够更好地鉴定这种方法所产生的破坏程度。
但是国际渔业团体联盟的杰维尔•盖拉特•培瑞兹说,捕鱼业的发展希望此事能够推延至年底联合国大会召开之后再作决定。国际渔业团体联盟是一个由世界主要国家渔业团体组成的产业贸易组织。
会上传阅的一份绿色和平国际报告称,地区性组织的现行法律的执行不力。目前,世界上大多数海域的捕鱼行业都由地区性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但是这些组织“更关注如何瓜分鱼类资源这块馅饼,而不是对现在还算富饶的海洋生态系统实施长期持久的管理”。绿色和平组织的凯伦•沙克在一份会上传阅的报告中写道,“如果我们希望未来还有鱼类的存在,还有健康的海洋资源存在的话,那么我们必须努力改变这一现状。”
巴尔顿认为,水底拖网捕捞法只是冰山一角而已,由这种方法捕捞的鱼量只占全球捕捞量的1%~2%。他说,代表们考虑的举措有对每次捕捞的鱼量加设限制、加大对港口实施检查的力度,规范捕鱼者的来源、对某些船只加派独立观察员随船出海以及要求所有的渔船装载卫星信号接收器,便于管理人员对船只进行定位。
采集: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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