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今日,我市持续3个月的伏季休渔结束,渔民将再次出海捕捞。记者昨日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开捕后,我市将加强对“7·16”事故发生海域及周边海域环境的监管,加强对捕捞水产品的检验,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捕捞渔船的管理。
根据《大连市2010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渤海海域(辽东湾海蜇保护区除外)、黄海海域,从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禁止一切捕捞活动。定置网具作业渔民一律参与休渔。辽东湾海蜇管理期间,按海蜇资源管理规定执行。同时,9月16日12时前,我市渔船不得进入北纬35度以南海域作业。记者了解到,休渔期间,我市通过陆地监督管理和海上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休渔期管理工作,并对各区市县休渔管理情况开展了检查,对违规渔船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
休渔期结束后,我市渔民捕捞的水产品将走上市场,适值“7·16”事故发生后一个多月,许多市民对此格外关注。记者在天津街上随机对几位市民进行了采访,几位市民表示,开始捕捞后,他们非常关心“7·16”事故海上油污是否会给捕捞的水产品带来影响,以及我市相关部门是否有相应措施保证市民放心购买和食用水产品。围绕市民们关注的问题,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捕后,我市将加强对“7·16”事故发生海域及周边海域环境的监管,加强对捕捞水产品的检验,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捕捞渔船的管理。与此同时,有关部门也将加大对渔业资源的管护力度。加强海上巡航检查,依法打击使用违禁网具等违规行为,维护正常渔业捕捞秩序,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严禁不按规定出海进行捕捞作业,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定期对重点水产批发市场进行抽检,确保水产品安全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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