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至6月20日12时止,江西省第三次鄱阳湖春季禁渔结束。记者在鄱阳湖湖口处的江西湖口县采访时,看到一些渔民纷纷开始进入正常的渔业活动。
鄱阳湖是我国最大的淡水湖,也是我国渔业资源最丰富的水域。1987年开始,江西省在鄱阳湖部分水域实施春季禁渔和冬季休渔制度。2002年以长江流域首次试行春季禁渔为契机,鄱阳湖春季禁渔范围扩大到了全湖。200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江西省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规定,每年3月20日至6月20日为鄱阳湖水域禁渔期。这是江西首次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鄱阳湖全湖春季禁渔制度。
江西省通过禁渔与投鱼相结合的方式,在禁渔的同时,还在禁渔区特定水域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重点投放四大家鱼(青鱼、鲢鱼、鳙鱼、草鱼),以保持鱼业总量的平衡。记者了解到,禁渔期间,湖口等沿湖市、县给专业渔民发放一定数量的生活补助,以解决渔民休渔期间的生活困难问题,帮助渔民开辟新的就业管道,妥善安置好禁渔期间渔民的生产生活。据了解,经过连续几年禁渔期制度的实施,长江江西段和鄱阳湖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促进了江西沿江滨湖地区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采集: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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