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为加强和规范山东省东营市渔业港口的经营管理,进一步促进渔港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山东省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结合当地渔业港口经营管理实际,在反复考察、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旨在进一步提升东营渔港管理水平的一系列措施办法:要求县区重新修订《港章》;县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与渔港经营者签署《渔港经营管理责任书》;市局与县区局、县区局与渔港经营者共同签署《渔港安全管理责任书》;先期为符合条件的三个渔港颁发了《渔业港口经营许可证》。
5月19日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召开了县区分管局长、渔港经营单位法人代表参加的渔港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会上。市海洋与渔业局调研员孙家祥对做好全市渔港规范化管理,明确责权、强化监管、发挥渔港综合社会效益作出部署和要求。省厅港监处处长侯炳仁参加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对东营市在渔港规范化管理方面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随着各级对渔业港口管理工作的重视和监管力度的增强,东营市渔业港口的管理一定能够逐步达到规范化、法制化的要求和目标。
东营市渔业资源丰富,发展渔业经济的潜力巨大。目前,全市辖区内现有渔港7座,其中河口区黄河口中心渔港位于河口区仙河镇区域;新户渔港位于新户乡区域,规模较小,基础设施简陋,属于群众性渔港。东营区有一级渔港广利渔港,位于东营区黄河办事处区域,随即将展开工程建设。垦利县拥有红光、小岛河两座二级渔港,均位于垦利县红光办事处区域。利津县有三级渔港刁口渔港,位于刁口乡区域。广饶县有三级渔港支脉河渔港,位于广饶县清河办事处区域。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