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为了进一步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促进长江渔业可持续性发展,上海市崇明渔政站、上海边防总队南门港边防派出所联合在崇明岛沿海一线向渔民开展禁渔期法律法规宣传。
在联合宣传活动中,崇明渔政单位向渔民宣传了渔业法律法规和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重要意义,并发放了《告渔民书》,让广大渔民知晓禁渔时间、范围,提醒广大渔民自觉遵守禁渔制度。同时,也将中华鲟、河豚鱼等长江稀有鱼种的禁捕规定、禁止食用规定和保护措施等向渔民进行了广泛宣传。根据《告渔民书》,对渔民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大力开展禁止捕捞、不食用河豚鱼及其制品的宣传,提高广大渔民守法意识,自觉做到不捕捞、不购买、不食用;二是发现有渔民捕捞到河豚鱼的,要立即劝阻,进行放生,阻止其进入流通市场;三是发现有单位经营河豚鱼及其制品的,要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通过此次活动,提高了广大渔民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对长江水域渔业可持续性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