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近日从南京市六合区渔政部门获悉,凡在一年内,渔业捕捞生产单位和个人有一次重大违法行为或三次以上轻微违法行为,即被列入“黑名单”。
为规范渔业捕捞生产行为,提高渔政执法监管工作效率,更好地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南京市渔政执法部门对在长江南京段、秦淮河、滁河从事捕捞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推出了监管黑名单制度。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在一年内没有再发生违法行为,次年可从“黑名单”中剔除。据了解,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即为渔政执法重点监管对象,记录在档,通报当地水上公安部门,并取消当年刀鱼、螃蟹专项特许捕捞资格,取消年度签证收费优惠和当年燃油补助。连续两年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吊销渔业捕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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