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2002年12月27日新闻) 25日,国家渔政渔港监督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场上销售的以及公园、水族馆等养殖、展示的“食人鱼”进行检查,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和销毁,并严禁将其放入自然水域。几天来,这种来自南美的小鱼遭到各地的全面“封杀”。
一条小鱼,何以遭此“飞来横祸”?生物专家介绍说,我国南方有很多水域基本符合“食人鱼”生存条件,这种鱼一旦适应了我国自然水域环境,形成自然种群,后果将是灾难性的——大量猎食我国的土著鱼类及其食物资源,迫使部分土著鱼类在生存竞争中灭绝,对生物多样性、对入侵的水域生态系统造成极大的破坏。
这方面的前车之鉴很多。乌鳢,又称黑鱼,在我国是很常见的一种经济鱼类,但在美国被称为“地狱鱼”,它的存在使美国一些河流中原本繁盛的鲑鱼绝迹,当地居民甚至向池塘中投毒来消灭这种“罪不可赦”的鱼类;澳大利亚本来没有兔子,后来欧洲移民带来13只野兔放养。由于澳洲没有鹰、狐狸等兔子的天敌,与兔子生态位相近的小袋鼠对它们也没有竞争能力,于是野兔开始了几乎不受限制的繁殖,并和牛羊争夺牧草,使当地畜牧业遭受了巨大损失,草原生态也遭到严重破坏;在我国,水葫芦、大米草、紫茎泽兰、美国白蛾、美国斑潜蝇等外来物种都造成了严重损失,并且危害还在继续……
清除“食人鱼”为何不留活口?一些人认为,应该为科普、教育等公益性事业保留一定的“食人鱼”,如在管理严格的水族馆内用作观赏等。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在外来物种管理方面的制度还不完善,监管手段还不适应。“ 食人鱼”生活在水中,以卵生方式繁衍后代,防其逃逸比陆生动物要难得多,万一不慎让其流入自然环境中后果严重。因此,渔业局有关官员明确指出,目前从对社会、对公众安全负责的角度,只能采取清除的方式。 值得关注的是,因“食人鱼”外观很像我国现有养殖的淡水白鲳,所以市场上的部分“食人鲳”实际可能是淡水白鲳。这是因为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人们的猎奇心理,以淡水白鲳冒充“食人鱼”作为观赏鱼出售或招徕顾客进行垂钓等。在“封杀”中对拿不准的,渔政部门也将以“ 食人鱼”处理。
多数省市发现人工养殖的“食人鱼”
农业部渔业局养殖处处长刘晴27日说,我国从南到北多数省市均发现有“食人鱼”养殖、垂钓、销售和展出活动。
这些“食人鱼”主要作为观赏鱼从巴西、香港等地引进,分散在水族馆、公园和观赏鱼市场。一些地方利用其凶残抢食的习性开展垂钓等休闲娱乐活动,养殖者日益增多。
在广东、广西、浙江、四川、湖南、北京、天津、辽宁、吉林等地,“食人鱼”销路看好,价格为每条20元至100多元不等,最高售价达300元。
目前,尚未发现“食人鱼”有食用等其它用途。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这种鱼对生存条件要求不高,北京市海洋馆已成功地进行了人工繁殖,并已获得子二代个体。其它地方可能已有繁殖基地。
农业部已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就“食人鱼”的引进管理交换意见,建议将“食人鱼”(活体、受精卵)列入海关禁止进口目录。国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日前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渔业部门主动会同工商管理部门清除“食人鱼”,并对非法引进的“食人鱼”加强监督管理。
采集: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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