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产新闻 | 独家专题 | 渔商阿里 | 渔资团购 | 水产人才 | 市场行情 | 水产技术 | 对虾网 | 会议展会 | 水产视频 | 水产论坛

企业推广

  • 资讯
  • 技术
  • 产品
  • 企业
  • 招聘

搜鱼高级搜索对虾  罗非鱼  金鲳鱼  草鱼  石斑  泥鳅  黄鳝  海参  小龙虾  鳗鱼  大闸蟹  

中国水产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 > 水产新闻 > 国内新闻 > 水产法规 > 综合法规 > 正文

青岛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法”延伸向海洋

发布时间:2010/1/29 11:46:08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编辑:谢雪琴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旺旺好渔资电商平台
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法”为我们所熟知,但近日青岛颁布实施《青岛市海上治安综合治理暂行办法》,将陆地社会治安治理办法延伸向海洋。 

    据介绍,按照原来的相关规定,青岛海上相关涉海单位之间的具体职责分工不是很明确,加之海警部队执法时间较短,相关涉海单位之间不能形成有效合力,对海域的管控方面存在一些盲区。 

    为形成合力,优化海上管理资源,加强相关涉海单位之间的联动性,青岛市公安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和山东海警第二支队等8家单位联合制定了《青岛市海上治安综合治理暂行办法》,明确各涉海单位的基本任务和工作措施。 

    据了解,《办法》明确了海上治安综合治理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原则。青岛市公安局是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山东海警第二支队、青岛市公安边防支队作为公安机关在市属海域范围内的执法力量,在青岛市公安局领导下,分工负责,通力配合,共同维护海上社会治安秩序。 

    按照《办法》,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组织辖区内中国海监队伍,加强青岛市所辖海域海洋环境保护、海域使用管理等活动的监管;青岛海关缉私局加强反走私宣传,开展海上走私动态分析,严厉打击海上走私犯罪活动;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采取措施加强对辖区内海域、海岛、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渔船的执法管理。 

    此外,《办法》明确青岛将建立海上110和海上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机制,涉海单位定期深入航运、海运、渔业公司、渔港、码头及渔民家中,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排查掌握海域突出纠纷和信访苗头隐患,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化解矛盾纠纷,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维护海上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秩序。
编辑:谢雪琴 访问人次:3272 关键字:青岛,海上治安,治理办法,  >> 更多资讯进入水产新闻网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用户昵称:

评论内容:
滑动完成验证:
 

品牌推广

咨询:0779-2029779

第十七届农聘中国水产人才网络招聘会

农聘-水产人才网

猎弧英雄

虾青素

强肝

手机版水产门户网

随时,随地,伴你身边!

水产前沿广告

海洋与渔业

图文推荐

更多

最新综合法规

更多

红法活体虾青素

今日要闻

更多

热点推荐

更多

关于我们 | 企业推广

会员服务 | 网站动态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付款方式 | 网站地图

服务专线:0779-2029779

传  真:0779-2030003

邮  箱:bbwfish@163.com

最具影响力的水产网站--水产门户网

广西南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桂ICP备1100174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桂B2-20050073

X

中国水产门户网微信平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