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及农业部、湖北省、武汉市政府《关于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意见的通知》精神,武汉市从2002年开始进行水域滩涂规划和养殖证发放工作,但进展不快。为了加快此项工作的步伐,该市农业局于日前召开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渔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就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就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工作专班,保证工作质量和时效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农业局施纪明副局长作了重要讲话,他认为该市虽然在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和养殖证发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一定成绩,但总体进展不快,各区的工作开展不平衡,有些区对此项工作认识不足,领导不得力,进展缓慢,离农业部及该省、市的要求有差距,与十六—大提出与时俱进的要求有差距,与当前水产发展的要求有差距。针对全市情况,施局长就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实施养殖证制度是进一步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保持农村基本制度稳定的需要;是保持养殖者合法经营权益、增加渔民收入的需要;是保护生态环境、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提升产品质量、提高产业竞争力的需要;也是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搞好行业管理的需要。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做好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工作,全面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好水域滩涂的规划编制和养殖证办理工作,将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各区分管区长汇报,争取领导,同时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作一件大事来抓。
三是认真搞好水域滩涂的规划和养殖证发放。主要是制定好工作计划,拟定时间表和进度表,搞好培训学习,必要时请该省市专家讲课。该市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定期到各区指导督办,并做好协调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年底全面完成此项工作。凡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水域滩涂规划的,农业局将在水产基地建设和水产推广项目上不予支持。(湖北省水产管理办公室)
编辑: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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