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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深入虾池调查取证 | |
碧海银沙网讯东海岛东简镇虾农梁某因厂家技术员指导不当而超量使用了“XX”牌“菌毒清2号”,致使其放养的7亩100万尾进口南美白对虾苗转眼间就死了个精光,在当地工商部门的鼎力调解下,8月7日,如愿领到了全部经济补偿共7万元。
今年5月中旬,东海岛东简镇虾农梁某以90元/万尾的价格,购进100万尾的进口南美白对虾苗在7亩虾塘内放养。6月30日,他发现塘内水质不太好,便从“海南XX生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在其镇上设置的销售点购买了“XX”牌“菌毒清2号”,并在该公司技术员余XX的悉心指导下,向虾池喷施。次日早上,梁某如往常一样到对虾塘查看情况时,惊奇发现喷施了虾药的虾塘意外浮起了一层又一层的死虾!让他痛心不已的是,7亩虾塘内放养的100万尾进口南美白对虾竟然全部死了个精光!由于损失惨重,梁某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投诉至当地工商所。
东简工商所高度重视,所长钟强亲自带领执法人员深入虾池调查取证,组织有关专家分析造成对虾死亡的原因,认为死亡的原因系技术员指导超量使用不当所致,但使用过程中虾农也有一定责任。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经工商部门大力调解,7月30日,厂家、虾农达成了协议:厂家一次性给虾农7万元,作为对虾农经济损失的补偿,有效地化解了这一涉农消费纠纷。8月7日,虾农如愿领到了全部经济补偿共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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