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山西视听网资讯: 采访中,几乎是所有的消费者都说自己选购水产品的时候,往往会忽视产品的生产日期,大家的理解似乎是,商家不标注,那就说明,水产品是否新鲜只能靠自己的经验来判断,看来水产品行业不成文的惯例,不但商家习以为常,消费者也认为是情理之中了,那么,水产品到底需不需要有这些具体的标识呢?
在太原市消费者协会,记者了解到,今年六月一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如果不标保质期,直接就是违反了食品安全法。
太原市消费者协会 副秘书长 赵琪:正常的按捕捞期来算起止,然后按鱼类产品保质期的规定,上超市是多长时间,但现在的潜规则存在的是,他们不是捞起来就速冻了嘛,卖的时候,所以按出冷库的时间来算生产起止日期,中间有好长时间。
商家或者压根不标识产品生产日期,或者以从渔场冷库出库的日期为准,或者干脆是在消费者购买时,才打上生产和保质期,所有这些,由于本身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技术性,对消费者来说,完全无从分辩,而记者了解,即使是速冻食品,也不应超过三个月的保质期。
太原市消费者协会 副秘书长 赵琪:这就要求我们消费者,首先了解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和食品安全法的基本规定,拿上这种东西就赶紧去找商家,一个是找商家协商,第二个是向相关部门投诉,这个铁证如山,没有生产日期,在法律层面就说不过去。
有句话叫:在我们对水产品市场的调查采访中,要说这水产鲜不鲜,全靠商家一张嘴,的确,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规定没有彻底的执行,消费者面对行业潜规则,只能选择妥协,所以,挑战潜规则,需要多方努力,法规明确了,监管到位了,消费者也要学会坚决说不,这样,潜规则才能不再潜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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