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南方渔网报道:广西北海市一对归难侨夫妇在海南省遭遇不公正执法,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因此过上“寄人篱下”的生活。夫妇俩多方奔走无济于事,无奈致函有关新闻机构申诉:“20多年前我们客居异国,财产被旅居国掠夺后,祖国向我们敞开温暖的怀抱,帮助我们安居乐业,发展生产。20多年后,我们的财产被国内的执法人员强要硬夺去了,强权公理下,我等一介庶民,还能找谁去讨还公道、挽回损失?”
北海市渔民陈亚生及丈夫梁亚官都是上个世纪70年代末的越南归难侨,世袭从渔,以船为家。2001年,陈亚生夫妻俩靠多方借贷,购置了桂北渔61045号渔船从事渔业生产经营。在三年多来所获的经营盈利中,除少部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外,其余大部分资金都用于投资更新及增值该船。尽管船舶仍抵押给金融部门,也尚欠民间部分债务,但有船在就有希望,一百余万元人民币的船值,资大于债,使陈亚生夫妻俩对生活充满了信心。
但今年5月间在海南省发生的一场意外遭遇,改变了陈亚生、梁亚官一家人的生存境况。5月22日早上9时许,在海上连续作业多日的桂北渔61045号渔船,循例抵靠海南省白马井渔港卖鱼并补充给养,刚停靠港口不久,即被相邻渔港临高渔政执法快艇以该船撞沉琼临高02070号小渔船为由,扣押其有关证件及卫星导航仪。此前约一小时,临高渔政快艇以同样理由,扣押了另一艘广西北海籍渔船桂北渔20024号船的证件和卫星导航仪。
在当天更早前的5点10分,海南省渔港监督与渔业船舶检验处黄升曾致电广西北海渔监一位负责人李学良,向其通报称:5月22日凌晨3时许,在东经109度24分、北纬20度04分海域,该省临高县一艘琼临高02070号小渔船,遭桂北渔61046号渔船撞击,3人落水被他船救起,桂北渔61046号渔船逃逸。海南省渔监部门要求广西方面协查。但经北海渔监查实,受指证的的桂北渔61046号船其时尚在船排上修理。
5月22日上午10时许,第一到达港口白马井渔港所属的儋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桂北渔61045号、桂北渔20024号两船宣布进行滞港调查。作为嫌疑对象,桂北渔61045号、桂北渔20024号两船对儋州渔监依法履行职务行为表示理解及配合。其间,两船的船员分别接受儋州渔监的调查询问。儋州渔监还对上述两船有无碰撞痕迹作了现场勘验,并调取两船卫星导航仪的航迹记录资料。
但在历时近7天调查、儋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尚未对琼临高02070号小渔船遭碰撞致沉没事故得出调查结论的情况下,5月29日上午,临高渔监率公安边防警员及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员一行十余人突然登上桂北渔20024号船,宣称要将该船开往他处由临高方面进行调查处理,后因遭到该船船员极力反抗和围观民众起哄未遂。当天上午11时30分左右,临高渔监一行十余人登上桂北渔61045号船,宣布与桂北渔20024号船相同决定,并因此与桂北渔61045号船人员对峙长达数小时之久。
陈亚生、梁亚官夫妇事后告诉媒体说:“我们要求对方出示证件和扣押船舶证明文件,可是他们既不出示证件也没有扣船命令,为此双方从上午11点多僵持到下午4点。最后他们自恃人多势众,强行把我船人船分离。我们恳求临高渔监在开船前清点船上可供转移和可消耗财产,并出具扣船凭据,但临高渔监置我们的合理要求于不顾,强行将桂北渔61045号船开走。”
当地居民郑立明5月29日亲眼目睹了临高渔监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的整个过程,并且还用手机拍下很多现场照片。
郑立明说,5月29日下午,临高渔监及边防公安等十几人登上桂北渔61045号船,以该船撞沉临高一艘小渔船为名,欲将桂北渔61045号船开往临高处理,其间,双方因手续等问题发生争执,并酿发长时间对峙的紧张局面。
在岸上观看的郑立明见此情势,立即拨打电话报警,但白马井警方说:他们(指临高)已有公安在场了,我们去了也没用。最后,临高方面将桂北渔61045船所有船员驱赶下船,起锚强行将桂北渔61045号船开往临高。“整个过程中,临高渔监等有关部门没有出示任何扣船手续,也未对船上物品进行清点。”她说。
郑立明说:“我当时还质问白马井渔监为什么让临高方面将船开走,白马井渔监人员说是‘上面压力大,不得不放行,没办法’。” 郑还说,临高地方保护主义很强,估计是省里有某个(临高籍)领导介入此事。
因与陈亚生、梁亚官夫妇素有交易往来,郑立明当时还郑重问梁亚官:“是不是真的撞了别人的船?如果确实撞了,那个船也值不了多少钱,3 万5万就赔给他;你们如果没带有钱,大姐我先给垫着,好把船拿回来出海干活。”
郑立明告诉记者说:“我问了一下那个被撞沉的船是艘小船,用了十年了,即便赔也用不了多少钱。但梁亚官说,他们的船根本就没有撞到别人的船,叫他怎么样赔。”
据儋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负责人林武汉介绍,22日一早,他们接到省渔监局通知,称桂北渔61045号船和桂北渔20024号船涉嫌撞沉临高一艘小渔船,上述两船如进入港口立即对其实施调查。当天上午8时前后,桂北渔61045号船和桂北渔20024号船先后进入港口,儋州市渔监根据此前接到的通知,对两船宣布滞港调查。调查了近7天,省渔监局指示儋州市渔监将该案移交临高渔监处理。29日,儋州市渔监将该案移交临高渔监。
林武汉说,在将近7天的调查中,他们并没有找到证据证实桂北渔60145号船就是肇事船,“但不能排除嫌疑”,“(因为)海上事故很复杂,加上又是晚上,辩认很困难。”
他介绍说,临高小渔船被撞后,失事船员立即报告当地有关部门,并与随后赶至现场救援的其它渔船及临高渔监的执法快艇“一直跟踪肇事船舶入港”,并指认“桂北渔60145号船就是肇事船舶。”
关于认定“桂北渔60145号船就是肇事船舶”的依据,失事的“琼临高02070号”船主、海南省临高县新盈镇新仍村民林建民在6月26日向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是这样陈述的:“5月22日凌晨03时21分左右,原告所属的琼临高02070号渔船在北部渔场拖网作业时,桂北海60145号船自北朝南向我船方向开过来,约距原告船200米时,我船用探照灯向其船照去,并长时间示意其船向西转向避让原告船,但该船坚持航向不变……撞破原告船后,被告船就熄灭船上的所有灯光,逃离失事海域,向西南方向逃逸。碰撞当时,原告用探照灯照见其船号为桂北渔61045号……听到原告船的呼救和求救信号后,原告同村的渔船都主动根据原告船指认的肇事船船号和其船航向方位追踪。其中就有琼临高02068号和琼临高02201号两船紧跟肇事船,直到接到报告后赶来追抓的临高渔政的快艇赶上肇事船,并将其船扣押后,才离开肇事船。”
值得指出的是,失事的“琼临高02070号”船主在言之凿凿地指认桂北渔61045号船前,还曾先后指认过另两艘涉嫌船舶——桂北渔61046号船和桂北渔20024号船。其中,海南省渔监部门“接到渔民报告”,于5月22日早上5时许电请广西有关部门协查的受指证的桂北渔61046号船,其时尚在北海修理。桂北渔20024号船、桂北渔61045号船,是失事船民及当地有关部门在距指认桂北渔61046号船失败后,时隔数小时的另行指认。
6月22日上午,临高渔港监督一位负责人士在接受人民网海南视窗记者采访时坦陈:他们对该案的调查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也就是说,临高渔监没有找到充分证据能够证实桂北渔60145号船就是肇事船。
该名负责人士表示,因调查及调解未果,临高渔监已将案件移交海口海事法院,故此无法就该案提供更多材料或发表更多意见。
22日下午,海口海事法院政策研究室主任李真告诉记者,该院已于6月13日扣押桂北渔61045号船。他说,法院是根据当事人提出的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桂北渔61045号船予以扣押的。“此前是临高渔监部门扣押,后来才移交法院扣押。”
但海南省渔监部门不认为他们的行为是“扣押”。该省渔监局一位人士22日下午在电话中对记者强调,他们只是对桂北渔61045号船做“滞港调查”。
海口海事法院政策研究室主任李真介绍说,法院扣押船舶,必须在受理立案30个小时内作出民事裁定书,同时送海事、渔政(渔监)、边防等相关部门及当事人。他说,从法律上讲,任何单位作出扣船决定,肯定是要出示相关法律文书及扣押物品清单的。“否则就是侵犯当事人的权益,是错误的。”
根据海口海事法院6月14日作出的裁定,梁亚官、陈亚生夫妇俩必须在15日内向法院提供191500元的担保。
陈亚生、梁亚官夫妇俩说:“我们都已经是穷途末路了,去哪里筹集这19万元啊?”
据悉,海口海事法院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此案。陈亚生说:“我们只有等待法院依法判决了。”
船是水上人家赖以生存的工具,也是他们籍以遮风挡雨的栖身居所。陈亚生、梁亚官夫妇俩在陆上并无居所,目前全家五口人与其他五兄弟等家人一起,挤住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国家分给其父亲名下不足50平方米的公寓里。
“我们的船现仍被扣押着,无人关心管护,不知是好是坏。生活上的诸多不便以及有关部门的冷硬横蛮,令我对案件的发展非常担心:如果船在海南被弄坏了,或海南方面继续不依法办事,我们将靠什么生存?拿什么还债?我们用什么去医治我们那还在治疗中的可怜可悲的残疾双胞胎幼儿?”在说这段话的时候,陈亚生、梁亚官夫妇俩的眼中充满了忧虑和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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