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巴基斯坦官方26日称:政府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满足欧盟对水产品从捕捞到加工的要求,而欧盟的技术小组已在其报告中就相关措施向巴政府提出了建议。同时欧盟在巴的代表将在卡拉奇港口就渔船的船况、售鱼的场所以及部分水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检查。
如果巴基斯坦相关企业能够很好的执行欧盟委员会食品安全法案中关于水产品的质量要求,自8月1日起,欧盟将允许自巴基斯坦进口水产品。
关于具体的措施,巴基斯坦官员称他们将改进150艘专门用于捕捞向欧盟出口的水产品的渔船。根据欧盟的要求,这些渔船将配备冷冻仓、隔离仓、条件较好的卫生间和洗涤设施。同时,政府还将专门建设一个独立的,专供向欧盟出口水产品的交易大厅。装有中央空调系统的该大厅,从摆放水产品的桌子到其他设施均按照欧盟标准建设。
欧盟的技术小组已从40多家水产品加工企业中选取了20家符合要求的企业,但这20家企业也要进行部分的提高和改进。
2003至2004财年,巴基斯坦水产品总量为566,000吨。其中海产品总量为400,000吨,其余为淡水水产品。
巴基斯坦的水产品将主要销往欧盟的十个成员国:比利时、英国、德国、法国、希腊、爱尔兰、葡萄牙、意大利、荷兰和丹麦。
南方渔网编辑:寒星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