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福建省沿海将减少海洋捕捞渔船,以保证海洋捕捞强度与渔业资源可捕量相适应,鼓励从事捕捞业的渔民和渔业生产经营组织减船转业,从事水产养殖、休闲渔业或者其他生产。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我省海洋捕捞渔船指标(除专业远洋渔船外)至2010年底将控制在19832艘、1397196千瓦以内,其中今年计划减船325艘、减少功率17095千瓦。(东南快报)
编辑: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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