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近日,日本一进口商在对我福建莆田一企业出口日本的鳗鱼加工品自主检查时,检出1.9mg/kg三聚氰胺。日本厚生劳动省26日依此做出决定,将我养殖鳗鱼、虾、蟹、河豚鱼、甲鱼等五种水产品及其加工品列为三聚氰胺进口监控检查对象。
该省计划自11月26日至明年3月31日,抽取自我国进口的鳗鱼59件、虾29件、蟹29件、河豚鱼5件、甲鱼5件进行三聚氰胺检查。同时,该省还指示检疫所对该莆田企业的产品进行重点检查。
据称,如果因饲料原因间接导致食品中检出三聚氰胺,则超过2.5mg/kg,进口商需要对该批食品进行回收;如果食品中的三聚氰胺是人为加入的,则需要按照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进行处理。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