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连云港政府网消息:24日下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讨论通过了《连云港市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代市长徐一平主持会议,副市长张同生、杨少华、赵建华、杨莉出席了会议。
我市目前拥有海域总面积约9115平方公里,其中领海基线以内海域面积约6677平方公里,海岸线176.5公里。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实行土地宏观调控,严把建设用地 “闸门”,特别是我国耕地“18亿亩红线”划定以后,向大海要地的现象尤为凸显,海域日益成为稀缺资源。《海域法》自2002年1月1日颁布施行以来,海域管理中的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权属管理、海域有偿使用三项基本制度在我市得到有序实施,海洋开发活动中“无偿、无序、无度”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同时加大了对海域使用审批、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执法监察的力度,有力地促进了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但是,在海域管理上仍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海域使用权登记管理不尽规范,海域使用权的出租、抵押等市场化行为缺少规范管理依据等。另外,海域使用权作为一种物权,应当允许在用途不变的情况下进行流转、继承,还可以抵押或用来投资,但缺少操作规范。为贯彻实施《海域管理法》、《物权法》,全面落实海域物权制度,保护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利益,解决海域使用权属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台《连云港市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是十分必要的。
代市长徐一平要求在贯彻落实《暂行办法》的过程中,各级政府要加大执行力度,加强我市海域的整体规划,坚持按规划科学用海;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科学执法,打击非法用海行为;各用海单位和个人要支持和服从国家重点建设需要,正确处理好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海洋与渔业局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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